[新闻] 15岁少女沦性奴 变态司机辩:是忘年之爱

楼主: james7923 (福 女口 王)   2014-11-30 12:13:21
1.媒体来源:
华视新闻
2.完整新闻标题:
15岁少女沦性奴 变态司机辩:是忘年之爱
3.完整新闻内文:
台北市54岁郭姓出租车司机于102年透过社群网站结识一名15岁少女,得知对方想结交男
友后,不时将其约出见面,并发生性关系。今年10月少女不满被视作泄欲工具,要求分手
,却遭郭男以裸照威胁续当“性奴”,最终在父母陪同下向警方报案。
据《自由时报》报导,身有多项刑案纪录的郭姓司机于102年利用脸书搭讪一名15岁少女
,闲聊间得知对方想交男友后,便将其约出,趁机发生性关系,事后并以少女男友自居,
时间达半年之久。
警方指出,今年10月少女不满郭男每周的强行索爱,认为遭视作泄欲工具,提出分手要求
,却遭郭男拍下私密照威胁,迫她续当“性奴”。少女因怕裸照外泄,整日惊慌疑惧,异
常表现引起父母注意,追问之下,才惊知女儿遭遇,急忙报警处理。
报导指出,郭男到案后否认威胁恐吓,并向警称与少女是“忘年之爱”,最后仍遭警依妨
害性自主送办。
4.完整新闻连结 (或短网址):
http://ppt.cc/y0MR
5.备注:
※ 一个人一天只能张贴一则新闻,被删或自删也算额度内,超贴者劣文,请注意
作者: sdfsonic (S音)   2013-11-30 12:13:00
变态
作者: greg11321 (梧桐细雨)   2014-11-30 12:14:00
垃圾
作者: mavs2kidd (金鱼)   2014-11-30 12:14:00
已羡慕 我54岁时到底在干嘛
作者: a30806224 (Candlize)   2014-11-30 12:14:00
都是变态
作者: QRIO   2014-11-30 12:14:00
是忘年之爱就不会被告啦
作者: E6300 (漂流木村拓哉)   2014-11-30 12:16:00
3楼应该当阿祖了吧
作者: L2N (水蚤)   2014-11-30 12:20:00
.............. 没给网站怎抵制
作者: yayakaka (自由无价)   2014-11-30 12:22:00
烂兵683T人渣贱狗张顺玮:还好我只性侵路边野狗
作者: belmontc (あなたのハートに天诛♥)   2014-11-30 13:02:00
是忘年之爱没错阿 不然怎会分手? 只是分手后拿照片相逼这点就有问题了...另外被告是理所当然吧 15岁耶 等超过17想怎样%都行 猴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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