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april79 (四月)》之铭言:
: 国道收费员事件,如果发生在美国,马上会有律师主动出来,分别向高工局跟远通求偿。
: 若打输官司,收费员们不用支付律师费。
: 若打赢官司,支付一定比例的赔偿金额给律师即可。
: 弱势的收费员并不用支付任何打官司的成本,所以有能力跟政府或者大企业对抗。
: 而在台湾,如果有律师想“主动”出来帮助收费员,不事先收费,打赢官司才分钱的话。
: 那他就触犯了“中华民国刑法第157 条-挑唆或包揽诉讼罪”
: 在鬼岛,律师不能主动帮弱势者,弱势者一定得事先自己拿钱出来请律师
: 律师主动帮助,那就是触犯刑法,那就是“兴讼”,罪不可赦
: 那弱势者拿不出钱怎么办?
: 那就是你活该,谁叫你没钱请律师
: 鬼岛法律是替有钱人服务的,没钱的还是乖乖躺国道吧。
本鲁只针对以上这段
中华民国刑法 第157条
意图渔利,挑唆或包揽他人诉讼者,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万元以下罚金。
什么叫作律师不能主动帮弱势者?
所以苏建和案的义务律师都是假的?
洪仲丘案的义务律师都是假的?
太阳花运动的义务律师都是假的?
麻烦你先解释一下这条的构成要件
如果不懂 就不要一直推包揽诉讼罪
而且实话跟你说
国道收费员自救会是有义务律师支援的
你的意思是这些义务律师包揽诉讼吗?
需要帮你备份给自救会的义务律师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