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媒体来源:
自由时报
2.完整新闻标题:
查无保险套 人夫小三开房间无罪
3.完整新闻内文:
房内仅2条用过的浴巾
〔自由时报记者蔡彰盛/竹市报导〕新竹县吴姓女子深夜跟踪老公陈男到汽车宾馆,报警
控告他与小三开房间,事后2人矢口否认发生性行为,且检方认为,房内只有2条用过的浴
巾,此外床舖已整理好,没有保险套与卫生纸等床战的证据,全案予以不起诉。
吴姓女子指控,今年9月13日晚间11点多,先生陈男(22岁)与林姓小三(25岁)前往南
寮某汽车宾馆开房间,她尾随跟踪,隔天凌晨1点在汽车旅馆前,看见林女开车离开,当
场报请警方抓人,并进入房内拍照、蒐集证据,控告2人涉及通奸罪。
陈男与林女都向检警矢口否认通奸,声称当时并未发生关系,是因为在外面聊天聊到很晚
,才会去汽车宾馆休息。
检方认无床战过痕迹
检方调查,吴女控告的证据,仅有二人去汽车宾馆登记住宿而已,而吴女也向检警坦承,
房间内只有2条用过的浴巾,床都整理好了,也没有查到保险套,现场并无查到其他通奸
相关证据,也没有发现2人衣衫不整。
检方认为,现场只有2条用过的浴巾,且床铺整齐,不像床战过的样子,加上元配是在外
守株待兔,等2人离开时,才冲进房内蒐证,2人应无毁尸灭迹的可能,此外,2条浴巾初
步也符合2人进房各自进浴室擦浴休息的说词。
检方认为,吴女既未查出2人有发生性行为的物证,也无其他人证、事证,纵然当时2人确
实在该汽车宾馆住宿,且与社会常情不符,也难以根据吴女的片面指控,就认为2人确实
犯有通奸罪,因此全案予以不起诉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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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w.news.yahoo.com/查无保险套-人夫小三开房间无罪-00410901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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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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