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问卦] 有没有收费员得不到社会同情的八卦@@??

楼主: maniaque (maniaque)   2014-11-29 08:23:15
※ 引述《april79 (四月)》之铭言:
: 整串看下来,收费员在法理上还是有站得住脚的地方
: 1.高工局违法将常态性工作,改为一年一聘
???? 若在法理上 "还站得住脚"
那为何打死都不愿意递状到法院去告???
拜托,不要被那些人的 花言巧语 感动了.
知道雇用这些人的雇主,是全台湾最必需要依法令运作的雇主-政府吗???
国道电子收费是很早之前就订定的政策,这政策雏形的时间点
可能比板上大多数乡民的年纪都还大.
既然知道各收费站迟早会关门大吉,政府在关门大吉前要怎样有人力来因应?
就依照法令来做呀.
[行政院暨所属机关约雇人员雇用办法]第二条,可以去看一看.
而且高工局在这些年,年年都先跟那些收费员讲清楚说明白
[这工作迟早会结束.]
这些人是文盲吗?? 看不懂雇用契约上面的条文吗???
: 2.远通工作媒合率过低
因为这些人之前 过太爽 了呀,
要他们做比收费员还要辛苦的工作,怎作的下?
手伸一伸,虽然单调,又可能让手累甚至职业病,
但这样的单纯工作,一个月三四万,屌爆 22K
有这样的好工作,现在没了,会不会怀念?? 怎想学新技能??
收费员工作轻松不轻松,爽不爽??
要是不轻松又不爽,怎会有一家人好几个都去当收费员??
怎会拉亲戚拉朋友去当收费员?
总之,事实就是这样.
另外,若这些收费员认为他们是正义,是正确的.
那全台湾 所有(记住,是所有!!)

公家机关跟公立医院 任职的 几千名 临时人员 约用人员
甚至是那几千几万名 在公家单位上班 的 派遣人员
更有资格要求政府给他们当公务员,不然最少也要当 正式劳工!!!
^^^^^^^^^^^^^^^^^^^^^^^^^^^^^^^^^^^^^^^^^^^^^^^^^^^^^^^^^
保障他们的一辈子工作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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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tkfc5566 (tkfc5566)   2014-11-29 08:25:00
就像是约聘雇转正职干么关心
作者: vickyshan (疯狂小精灵)   2014-11-29 08:25:00
就是因本就非终身的工作,却要求保障一辈子的工作权,
作者: SergioAguero (Manchester City)   2014-11-29 08:26:00
其实我相信你了
作者: vickyshan (疯狂小精灵)   2014-11-29 08:27:00
版上风向才带不起来吧……每个月都有人po,但没大回响
作者: tkfc5566 (tkfc5566)   2014-11-29 08:28:00
那些想代风向的人真是其心可异
作者: wuklean   2014-11-29 08:29:00
你第一句的结论别下太早 马上会有一批"社运"律师用跟关厂工人案中 同样的不败战术来搞了 只要那时的执政者不够强硬 风向马上就会变成 他们本来就该领那么多
作者: gag565 (打不死小神童)   2014-11-29 08:34:00
如果政府该负的责任跟义务做到了,就没关系,最怕是为了财团利益而随便敷衍劳工,甚至牺牲劳工
作者: k879311 (CVF)   2014-11-29 08:37:00
第二段全是你个人观点为出发点,自己在推论的....呵呵
作者: winiS (维尼桑)   2014-11-29 08:37:00
台湾加班超时无薪假也很难告成
作者: NoOneThere (没有人在这里)   2014-11-29 08:37:00
长期的派遣约聘本来就应该要转正职, 不然只是躲劳基法
作者: raneshiran (梦使者)   2014-11-29 08:38:00
说实在,会因为电子化而消失的临时性工作,不请约聘要请谁来做?
作者: winiS (维尼桑)   2014-11-29 08:38:00
原PO这种文章越多 更能突显社会上的工作有多恶心…
作者: NoOneThere (没有人在这里)   2014-11-29 08:38:00
政府法理上当然站得住脚, 因为政府直接发条例宣布不鸟劳基法囉
作者: NoOneThere (没有人在这里)   2014-11-29 08:39:00
十几二十年还不叫长期吗? 那要多久才算长期??
作者: winiS (维尼桑)   2014-11-29 08:39:00
可是瑞凡 我们连工安检查、维修通通都外包了
作者: raneshiran (梦使者)   2014-11-29 08:39:00
你招正职来做,结果20年后因为电子化失业?
作者: raneshiran (梦使者)   2014-11-29 08:40:00
有晶圆厂的招人简章说他们会因为XX化而消失吗?
作者: winiS (维尼桑)   2014-11-29 08:41:00
教育可以外包也很诡异 家长竟然都不生气的
作者: ilovesongyy (捍卫苗栗中年)   2014-11-29 08:42:00
华隆案很多自费打官司 打赢了不给钱没屁用
作者: raneshiran (梦使者)   2014-11-29 08:43:00
简章都跟你说了会因电子化而消失,这还不算临时性?
作者: NoOneThere (没有人在这里)   2014-11-29 08:47:00
噗, 那加工厂会外移, 科技厂会淘汰, 台湾还有哪个工作不是临时的XD
作者: ANCEE (安西)   2014-11-29 08:47:00
所以到底该怎么作是比较好的方法 ?
作者: NoOneThere (没有人在这里)   2014-11-29 08:48:00
给他们劳工身分, 照劳基法下去走不就好了..现在就在凹他们不算劳工也不算公务员, 没保障只能吞
作者: winiS (维尼桑)   2014-11-29 08:49:00
最好能把“不算劳工也不算公务员”这件事当成犯法的引荐不成就打赔偿官司吧
作者: tcboy (tcboy)   2014-11-29 08:50:00
政府最守法 哈哈
作者: raneshiran (梦使者)   2014-11-29 08:56:00
那么N大,什么的工作才算“临时”?
作者: NoOneThere (没有人在这里)   2014-11-29 08:59:00
临时性工作劳基法里有定义, 请自己翻阅
作者: w76530   2014-11-29 09:15:00
收费员不算临时但也符合特定性契约得为定期契约
作者: poseysugar (葵)   2014-11-29 09:17:00
楼上 难不成招考时告诉你会因为etc而失业的工作叫 长期性?别害人好吗
作者: abcbabcb (哎呦(男))   2014-11-29 09:18:00
恩~~每个人都该做得死去活来加班加到爆才能领三万
作者: lkkwing01 (温柔翅膀儿)   2014-11-29 09:21:00
既然政府对他们不好为何他们还想争取政府的约聘职http://ppt.cc/yVUl
作者: qkman   2014-11-29 09:24:00
好啦,他们很可怜就让他们全部转成公务元,你说好不好!
作者: NoOneThere (没有人在这里)   2014-11-29 09:35:00
特定性喔, 电子化招标也才这几年的事. 十几二十年前你
作者: poseysugar (葵)   2014-11-29 09:36:00
我说的楼上是no大~
作者: NoOneThere (没有人在这里)   2014-11-29 09:36:00
连时限都不知道, 是要怎么定案? 最后也是来搞政府扩大解读说了算..
作者: w76530   2014-11-29 09:41:00
收费员适用劳基法似乎是2008年的事吧?
作者: raneshiran (梦使者)   2014-11-29 09:43:00
谢谢w76大的解释~所以收费员算是定期契约约聘?
作者: w76530   2014-11-29 09:50:00
看起来可以符合但真有没有照流程跑得看高工局
作者: souswan (search for meaning)   2014-11-29 10:49:00
推...正确! 我支持劳工权力,但厌恶不合里的行为
作者: Tampa (光芒)   2014-11-29 10:56:00
我记得之前打国际电话还有转线人员 那她们是不是也来抗议一
作者: moustique (go)   2014-11-29 11:01:00
你的讲法真不厚道,加油你人生还很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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