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爆卦] 收费员冲上国道了!!!!

楼主: kaletra (还没想到)   2014-11-28 18:46:03
※ 引述《KevinGet (音乐舞动)》之铭言:
: 6大争议 高公局与收费员说法大对照
: http://tinyurl.com/ldfqtwu
: 重点来说
: 1.他们认为这份工作不该是约聘 高工局是取巧
: 2.他们认为资遣费计算没有按照法律规定计算
: 3.5年保障不够 新的工作不是政府的 会有不确定性
: 除了2 可以再就事实讨论看看 其他...
: 1.你来工作前就是这样了 你如果要为所有约聘人员 而去抗争讨论约聘滥用 我支持
: 但你只是为了自己的权益 把这议题绑在一起 我觉得...很勉强
: 3.我觉得更扯 你这工作本来就约聘 一年聘
: 如果是正职 这么有保障 你会这么容易进来吗?
: 结果把去外面工作的风险算进来 我觉得根本偷吃步啊
: 当初就跟你说收费员是约聘 而且预计什么时候废除
: 现在你跟我说 不是政府的工作 没办法保证我以后的风险
: WTF!??
: 政府的钱也是我们的钱诶
: 不能因为我爱干政府 你们抗议都对啊
: 我目前只赞成 资遣费计算这块 可以再讨论看看
: - - -
: 节录:
: 争议一:为何政府未善尽雇主责任让收费员失业,且面对收费员四处抗争仍置之不理?
: 高公局表示,收费员是一年一聘之雇用人员,自民国95年起,每年收费员招考简章
: 、及签约时在契约书上都有说明实施ETC计程收费后即终止雇用;实施计程收费终止
: 劳雇关系后法律上高公局并无安置收费员之义务,高公局除依法发给员工离职储金
: 或资遣费外并争取加发或补足7个月之月支报酬,此外,也尽力协助收费员进行工作
: 转置相关事宜,已善尽雇主之责任。
: 自救会则说,收费员是常态而非临时性工作,依照《劳基法》第九条规定,
: 符合《劳基法》保障的不定期契约工,所谓“一年一聘”只是高公局为节省人事成本
: ,规避《劳基法》的卸责之词。高公局先前声称其是根据《劳基法》第11条第4款之
: 规定,因业务变更而解聘收费员,但若根据此条文,高公局在解雇前有先行安置劳工
: 的义务,并不因“契约书上都有说明实施ETC计程收费后即终止雇用”而消除。
: 争议二:为何高公局未依照劳基法结算收费员年资发给资遣费?
: 高公局表示,高公局已依现行适用相关法令(包括劳基法)结算收费员年资,
: 收费员除依法令规定结算并领取离职储金或资遣费外,另经高公局争取加发或
: 补足7个月薪水,并于今(103)年1月15日前发放完毕。
: 收费员则说,高公局虽声称已依法发给员工资遣费并额外争取加发7个月月支报酬,
: 但实际状况是,收费员并未拿到<劳基法>最低保障的资遣费及年资,
: 7个月的薪资补偿仅适用于特定种类的收费员,目前状况是即使有些收费员工作十年
: 、二十年,应得到更高月薪作为补偿,最后却都只拿到最多7个月的补偿薪资。
: 争议三:为何高公局无法针对收费员劳保年资损失给予补偿?
: 高公局表示,98年1月1日劳工保险条例修正后,劳工离职后只要到达符合请领老年
: 给付年龄时即可申请,而且以往参加劳保所有年资均可采计,因此收费员不会因
: 转换工作等因素造成劳保年资损失,并没有补偿问题。
: 自救会表示,自救会所提的劳保损失并非高公局声称的“投保年资损失”,
: 而是“投保额度损失”。收费员配合政府ETC政策而失业,若没受远通适当安置,
: 或选择领补偿金自行谋职者,会因未来工作的不稳定而产生“劳保投保急遽下降”
: 的问题,对劳工日后请领老年给付金额将有投保额度之问题,
: 平均每人损失70~80余万元。即使是接受远通转置者,
: 因为仅保障5年薪资,5年期满后将面临同样问题。
: ※ 引述《mnweas (哈哈哈)》之铭言:
: : 眉角FB:http://ppt.cc/5U-o
: : 眉角
: : 国道收费员绝食已196小时,现在含3名绝食者在内的7名抗争者已攀爬上国道一号内湖交
: : 流道附近的ETC高架,把自身以铁链绑在高架上,将持续绝食抗争!
: : 时间11月28日下午约四点半,警方抵达现场,抗争持续中。
: : http://i.imgur.com/40r83nZ.jpg
: : http://i.imgur.com/7hz42CY.jpg
: : http://i.imgur.com/RReLiDk.jpg
: : http://i.imgur.com/ywDYZpU.jpg
: : 北上的朋友请避开国一北市路段 ,会大塞车
其实对国道收费员
不想去远通安排的工作
也不要太苛责他们
安置时被远通婊一次了
如果现在低头接受
五年后呢?薪资保障只有五年
那时候就没立场要求
与其他同事领不同的薪资了
另一方面在公家机关工作久了
真的会很不适应外面的工作
福利跟环境实在差太多了
现在交通部应该快去找
考试院办理专任特考
或是经济部办理专任国营事业
难道要冷血到出人命才要去做吗?
作者: scottlu28 (D)   2013-11-28 18:46:00
远通:对
作者: xrays   2014-11-28 18:48:00
为什么部长都不出来沟通一下啊? 就这样让她们一直抗议这几天又不是假日 部长到底去哪了?
作者: kutkin ( )   2014-11-28 18:49:00
有问题都是下级单位的事 上级单位是出来剪彩的
作者: tareki (tareki)   2014-11-28 18:50:00
因为没有解决办法啊,出来也不知道要讲什么
作者: POWERSERIES (控诉社会不公)   2014-11-28 18:50:00
没职缺要怎么开,业务需求是什么?
作者: jackchris (劲蝉)   2014-11-28 18:51:00
本来就一年一聘的约聘了,凭啥?
作者: hhh770509 (ChrisLin)   2014-11-28 18:52:00
为这些人办特考根本就开方便之门 现在国考类科这么多要进政府单位工作就凭本事去考正规的国考
作者: jackjack561 (死小美)   2014-11-28 18:53:00
躲家里吃香喝辣不能吗
作者: mike0327 (小麦)   2014-11-28 18:53:00
他们是凭哪个资格可以受到比别人好的福利?
作者: shcjosh (来吧!都来吧!)   2014-11-28 18:54:00
如果他们本来就是约聘 那给他们5年应该也是比一年一签好
作者: jackjack561 (死小美)   2014-11-28 18:54:00
等到被偷吃太阳饼在出来
作者: mike0327 (小麦)   2014-11-28 18:55:00
中年失业真的要找工作便利商店绝对有正职缺只是你要不要
作者: hhh770509 (ChrisLin)   2014-11-28 18:55:00
不适应外面环境那也不是政府的问题
作者: mike0327 (小麦)   2014-11-28 18:56:00
去学新东西而已,保障5年薪资然后自己都不用任何进取?
作者: NoOneThere (没有人在这里)   2014-11-28 18:56:00
政府问题就是靠约聘躲劳基法呀, 不然照年资给资遣费,根本就不用管资遣后他们要做啥..
作者: mike0327 (小麦)   2014-11-28 18:57:00
约聘的合约到期不续约法律上要资遣费?
作者: NoOneThere (没有人在这里)   2014-11-28 19:00:00
就说是拿约聘躲劳基法了... 连续聘十几年是哪门子约聘同样问题现在私人公司里派遣也一样啦
作者: shcjosh (来吧!都来吧!)   2014-11-28 19:01:00
意思是事先不续签就没这个问题了?
作者: kageo101 (kageo)   2014-11-28 19:01:00
好笑的是有人就会说你们活该啊
作者: janies7890 (时代变迁)   2014-11-28 19:04:00
先出人命再说,约聘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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