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TryKoan ((别真的出来阿))》之铭言:
: 虽然我同样是劳方,但我真的很想问
: ETC的计画老早就开始了
: 转为ETC后将不再需要收费员的人力,这部分老早就说明清楚了
: 今天,难道政府不能需要阶段性的人力需求??
: 一但雇用人力后,不管任何情况都要终身雇用?
: 也就是说,就算一开始说明清楚我只需要3年阶段性的人力
: 一旦我雇用了员工后,就必须永久雇用???
: 连给予资遣费后也无法让员工另谋他职?????
: 今天收费员倘若不接受媒合,直接预领1年薪水<7个月+5个月>
: 先预领未来一年的薪水后,生活会立即陷入困顿?????
: 今天远东开出的职缺保障未来5年35K
: 就算什么都不会脸皮厚一点,5年也是过得去
: 而5年后也未必直接解任,给你做了5年还不能上手这真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