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beek (让我们的心得着满足~☆☆)
2014-11-27 17:58:09台湾不常判死刑的
不论是贪污、食安问题、性侵杀人
性侵作业员未遂拿石砸死她 “东海之狼”判赔542万元
▲林姓女作业员被“东海之狼”苏姓男子性侵未遂、拿石头活活砸死。
社会中心/台中报导
台中龙井2006年发生震惊社会的林姓女作业员命案。“东海之狼”苏姓男子对骑车经过的
林女见色起意,竟将人拖到路边空地企图性侵,未能得逞,还举起手边大石,将她活活砸
死。最高法院26日做出民事判决,判苏须赔受害人家属542万元。
检警侦办时,一度错抓有性侵未遂前科的柯姓男子,让他被判无期徒刑,直到更三审发现
石头上血掌印掌纹与柯男不符,才改判无罪,让此案一度被认为是“江国庆案”翻版。
真凶苏男被逮捕后,辩称当时看到林女被两名歹徒拉扯,上前解围却被打昏,歹徒拉他的
手沾上林女鲜血、留下掌纹构陷,在遭戳破是谎言后,被最高法院依杀人等罪判处无期徒
刑定谳。
刑事判决定谳时,林女父亲也已感不到一丝喜悦,自家的玩具店无心经营,每晚都要靠安
眠药入眠,两鬓斑白的他表示,“一个女儿好好养到20岁,却发生这种不幸事故,是我这
一生中永远没办法抹灭的严重痛苦。”
法院审理林家求偿诉讼,认定苏男因怕性侵事迹败露而残害人命,造成林父骨肉无端遭到
杀害,白发人送黑发人,所受痛苦难以言喻,审酌两造的经济能力、身分地位,判决苏男
应赔偿新台币542万余元。但林家亲友表示,“民事判决?早就脱产了。判这个也没意义
啊…”
▼影片取自YouTube,如遭删除请见谅。
原文网址: 性侵作业员未遂拿石砸死她 “东海之狼”判赔542万元 | ETtoday社会新闻
| ETtoday 新闻云
http://www.ettoday.net/news/20141127/431420.htm#ixzz3KGH686dk
Follow us: @ETtodaynet on Twitter | ETtoday on Facebook
作者:
Nappa (Antonio)
2013-11-27 17:58:00好久...
作者:
xisland (窄宅)
2014-11-27 17:59:00性无能
作者:
ptttristan (éµç›¤åœ¨æ‰‹å»¢æ–‡æˆ‘有)
2014-11-27 17:59:00台湾的司法真的没救了
作者: forever23 2014-11-27 17:59:00
一堆垃圾不判死 留着是要等牠继续贻害人间吗?
作者:
blue999 (FLY)
2014-11-27 18:00:00又一个故意杀人 不用判死刑的案例 zzzz
作者:
ptttristan (éµç›¤åœ¨æ‰‹å»¢æ–‡æˆ‘有)
2014-11-27 18:00:00再嘘一次 干你妈的台湾司法永远在保护恶人
作者:
Leeng (Leeng)
2014-11-27 18:01:00看标题我还以为是印度新闻
作者:
xzxc (夜璃)
2014-11-27 18:01:00问一下 如果当事人已经都没钱了 判赔多少有什么意义?
作者:
mc12355 (低知识分子)
2014-11-27 18:01:00下次干脆判无耻徒刑好了 这样就不会死也不用关了
作者:
Js1233 (尸ㄒㄒ你真是杂碎)
2014-11-27 18:02:00废死:你们这些鲁蛇是没看到吗?本来抓了一个姓柯的男子如果不是我们救了他,柯南就冤死了
作者:
cwind07 (恐龙时代)
2014-11-27 18:03:00强奸不成拿石头砸死人都不判死刑 法棺是又要推给法条吗
作者:
ahw12000 (ä¸è‚¯çš„癡肥阿宅)
2014-11-27 18:04:00一定又是八嘎囧才那么垃圾
作者:
mc12355 (低知识分子)
2014-11-27 18:05:00放出来后又杀人的垃圾 害死的无辜人有比冤狱少吗?
作者:
purpose (秀才遇到肥宅兵)
2014-11-27 18:08:00人渣
作者:
rayxg (序顺不影响读阅)
2014-11-27 18:11:00全台湾的法官都是__
作者:
z881331 (绒毛鸡)
2014-11-27 18:12:00淦 下地狱
作者: zj3204 (超爱吃鸟蛋) 2014-11-27 18:13:00
废死联盟表示,可教化。
作者:
cacasi (= =")
2014-11-27 18:15:00鬼岛司法比KMT还要更无药可救
作者: howard878 2014-11-27 18:18:00
怎么不去死
作者: nice287 2014-11-27 18:28:00
垃圾人渣
作者: DDJwolf (justanpc) 2014-11-27 18:31:00
判罚金 真够强
作者:
dnacat (die Katze)
2014-11-27 18:33:00这篇只有讲民事判决,不是不判刑事啊!刑事部分无期徒刑,再额外民事赔偿,标题有点误导嫌疑
作者:
Zeroyeu (凌羽)
2014-11-27 18:42:00恐龙法官又一只
作者:
moola (何處是故鄉)
2014-11-27 18:44:00台湾乱源 利委 法匠
作者:
wondtty (好冷)
2014-11-27 18:45:00台湾有台湾的玩法
作者:
moola (何處是故鄉)
2014-11-27 18:45:00为什么要支持柯p 就是因为在台湾 正义已死
作者:
sazdj (大安金城武)
2014-11-27 18:46:00我刚刚求证过了 法官拿了加害人200万元
作者:
s1301806 (迈向美好的新生活)
2014-11-27 19:22:00被害人是我同学的妹妹,我看过死者往生的照片这种垃圾根本要判死刑才对
作者:
witnessg (超认真乡民设计师0'_'0)
2014-11-27 19:23:00saz大大有证据吗? 别乱说话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