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cama (Truth)》之铭言:
: 推 vickyshan: 交通部代表不同意送劳工局仲裁的理由是啥? 11/27 14:03
因为跟高公局认定的法严重牴触
以下是劳工局的"建议"
新北市政府劳工局向高公局建议,劳工年资20至30年,应比照劳基法最基本的资遣费,高
公局不但不同意,国道收费员劳工向新北市政府提出仲裁程序,高工局更是断然拒绝,引
起劳工反弹,协调会因此破局。
劳工局建议这些人要用劳基法计算
但是依法
这些人纳入劳保的年资的确只有五年
可是劳工局却要求高公局吞下另外的15年~25年的年资
这是不合理的
所以高公局直接拒绝
有问题直接告上法院
雇主的确该照顾好员工
但是必须依照劳动契约签订的项目来照顾
现在台面上的允诺条件补偿
其实已经远远超过劳动契约签订的补偿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