熟女砸600万养小王 罹癌分手要不回
苹果
郑姓男子17年前大学毕业后,到陈姓女子的卡拉ok店上班,爱上大他12岁的陈女,
2人坠入情网,但当时陈女有一个大她18岁日籍男友,
2人约定,日籍男友没来时,郑男就当陈女男友,陈女为让郑男安心,付他600万元,
但感情之事,变幻如云烟,陈女指控,2人交往9年后,郑男就不回家,
4年前她罹癌,郑男也不闻不问,于是提告要他还600万元,
但台北地院认为这是爱的礼物,判她败诉。可上诉。
51岁陈女指出,自己共付了1100万元给39岁的郑男,后来郑男有还她500万,
但这1100万元是“有条件的赠与”,双方约定,郑男拿钱后,就应该要照顾她,
但2007年起郑男就后少回2人的住处,2010年她罹癌,郑男更是对她不闻问,
她因此要求郑男还钱,并将屋内属于他的物品搬走。
郑男则说,他大学毕业后与陈女约定,她的日籍男友没来时,2人就在一起,
条件是给他600万元,但并没有约定要他照顾陈女,
法官认为,这600万元是陈女无条件赠与郑男,判她无权要回;
仍可上诉,陈女另控郑男侵占,罪证不足已不起诉。
(刘志原╱台北报导)
http://ppt.cc/3MX7
▋ ▎ ▁▃──-
╭──╮ ▎ ▄▅▆▇▇▆▅▄▆ ╱
│chu*╰ ˍ▄▆ ̄
╰──╯ *liz
,,, ▊ ● ˙ < ▎ ︵☆
*liz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