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闻] 同志争取婚姻平权 讥罗莹雪“Law In Shit

楼主: asdvcx ( )   2014-11-27 12:56:47
附上两封法务部和国民党团(目前的执政党且立院席次过半)关于婚姻平权的回信。
法务部的回信:
关于同性婚姻法制化议题,因涉婚姻及家庭制度之重大变革,涉及层面甚广,本部将
持续听取民意,俾作为政策研议参考。感谢台端所提建议,将纳供研议参考。
国民党团的回信:
XX女士惠鉴:
  您寄给主席的信中所提“支持婚姻平权看法”一事,已交由本会处理。贵女士关
注同性婚姻权及对本党寄望殷切的风范,深为感佩。
  ‘多元成家法案’草案内容支持同性婚姻,本案目前已经交付司法及法制委员会
,尚待实质审查。我国是自由且多元化的社会,对于同性婚姻是否合法化,虽然有些
国家各有不同做法,我们也本着尊重各种性别倾向,并不默认任何立场,然此议题涉
及我国长久以来的婚姻制度,由男与女共同组成,是否可以修改成同性亦可组成婚姻
,需要社会上形成普遍共识,进行修法较不会有阻力,目前本案尚待进一步进行实质
讨论,在获得普遍共识后,应该就是修法的时机,立法院应会本着社会观感及民意对
本案的支持度,审慎立法,以落实民意。感谢您的来信与期许。
   特函覆谢 敬颂
时 绥
             中国国民党中央政策委员会 敬启
关于民意……
2013年,伴侣盟民调,52.75%赞成同性婚姻合法化。
2012年,中研院台湾社会变迁调查,52.5%赞成同性婚姻合法化。
2012年,联合报愿景工程电访,55%赞成同性婚姻合法化。
2012年,旺旺中时民调电访,56.2%赞成同性婚姻合法化。
2012年,TVBS民调中心电访,49%赞成同性婚姻合法化。
至于某个人的民意支持度9.2%这个大家都知道。
要形成普遍共识再修法,那请问美牛、服贸等等有形成普遍共识才推吗?
搞半天,民意和普遍共识都是执政者的推托之词罢了。
作者: yspen (国境之南奇幻旅程)   2014-11-27 12:59:00
帮翻译:老娘没空理你
作者: twpost (我的偏见)   2014-11-27 13:02:00
本部为了听取民意, 将扩大监听规模
作者: biteyouoh (北屯高以翔)   2014-11-27 13:03:00
共识这种东西超抽象 一直以来都用这个词拖一堆官员满意度超低 下台是人民共识还不是死不下台
作者: kayamoli   2014-11-27 13:07:00
加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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