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意图使人不当选而散布不实传闻罪”?
按“意图使候选人当选或不当选,以文字、图画、录音、录影、演讲或他法,散布谣言或
传播不实之事,足以生损害于公众或他人者,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为公职人员选举罢
免法第104条定有明文,是“意图使人不当选而散布不实传闻罪”之构成要件为(一)在
主观上,须有使候选人当选或不当选之意图(二)在客观上,则有文字、图画、录音、录
影、演讲或他法,散布谣言或传播不实,且足以生损害于公众或他人之事实。
某政党新释出的影片超级明显还指名道姓
有没有意图使人不当选的八卦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