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到前述讨论,我觉得有一个很危险的地方,
就是不管有没有死刑,大家都过度相信警察与司法了,
勿忘苏建和案,勿忘江国庆案,
苏建和案中,三名年轻人都无直接罪证证明他们参与犯罪,
只因在刑求下取得的自白就判他们死刑,
对,刑求,用水刑、用电击棒电生殖器、电击棒伸进你的嘴里电你,
而刑求他们的警察全部没事,还各个高升,
江国庆就更不用说了,卫生纸上的精液都不是他的。
我本人对死刑尚未采取坚定立场,
可以算微微采支持立场,但如果有落实终身监禁不得假释,
那我就觉得还有讨论空间。
说这么多,我只希望不管支不支持死刑,
大家都不要一厢情愿的认为
“被判死刑的一定有罪”
因为台湾的检警系统比你想得还要黑暗,
某些案例甚至可以说是集体视而不见、层层相护而造成的冤案,
如同督割事件之后,大家都会说勿忘督割,
请大家也不要过分相信检警,事实上冤案无所不在,
只是还没发生到我们身上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