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贿1.8亿 山西煤矿4站长法办
【中央社╱台北23日电】
2014.11.23 09:42 pm
山西大同4个煤焦管理营业站以收贿放行无证车辆的手法,半年内收取人民币3545万元(新
台币约1.8亿元)的贿款。中共山西大同市纪委今天将这4个管理站站长开除党籍,并移送法
办。
新华社报导,除上述4名站长外,还有3名身为上司的副经理被撤职,另有35名涉案人员受到
党纪、政纪处分。
报导指出,去年10月至今年4月,山西大同煤运公司旗下的聚西、马圈庠、马头关焦煤管理
营业站及作兴煤焦销售营业站,利用稽查及处罚无票煤炭的职权,违规放行无票证运煤车辆
,累计非法收取款项3544.94万元。
经大同市纪委调查,认定此一收贿行为“影响十分恶劣”,决定将王洪、赵志勇、管亮、徐
一志等4名站长开除中共党籍,并将涉嫌犯罪情节题移送司法机关侦办。
此外,大同煤运公司副经理陈福平、昝军、郭义生等3人,被依未能认真履行职责、对“收
黑钱放黑车”问题长期失察为由而撤职,并给予撤销党内职务至留党察看1年的处分。
这一贪污案另有35名人员涉案,也因此受到党纪、政纪处分。
山西是大陆产煤大省,位在山西北部的大同则是煤业重镇。鉴于山西煤业贪腐情况严重,在
中共中央下令整顿下,大同市纪委去年以来已查处贪腐案件6起、涉案人员77人,给予党纪
、政纪处分52人,并将17名高阶主管移送法办。
http://udn.com/NEWS/BREAKINGNEWS/BREAKINGNEWS4/9085210.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