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defeatshame ((\アッカリ~ン/(阿卡林))》之铭言:
: 这是真的吗?
: 不过我刚刚去看官方网站
: 都没写道类似的资讯耶
: 但话说回来了
: 如果说真的爆了
: 我想逃命应该是来不及的说
: (′・ω・‵)
根据社会秩序维护法
http://law.moj.gov.tw/LawClass/LawSingle.aspx?Pcode=D0080067&FLNO=63
第 63 条
有左列各款行为之一者,处三日以下拘留或新台币三万元以下罚锾:
一、无正当理由携带具有杀伤力之器械、化学制剂或其他危险物品者。
二、无正当理由鸣枪者。
三、无正当理由,携带用于开启或破坏门、窗、锁或其他安全设备之工具
者。
四、放置、投掷或发射有杀伤力之物品而有危害他人身体或财物之虞者。
五、散布谣言,足以影响公共之安宁者。
六、蒙面伪装或以其他方法惊吓他人有危害安全之虞者。
七、关于制造、运输、贩卖、贮存易燃、易爆或其他危险物品之营业,未
经主管机关许可;或其营业设备及方法,违反法令规定者。
八、制造、运输、贩卖、携带或公然陈列经主管机关公告查禁之器械者。
前项第七款、第八款,其情节重大或再次违反者,处或并处停止营业或勒
令歇业。
所以说饭可以乱吃,话不可以乱讲....
作者:
jameshcm (亿载金城‧武)
2014-11-22 20:40:00也许不是谣言
作者:
mori9455 (蓝色小精灵)
2014-11-22 20:40:00楼上有挂?
作者:
peishia (空。)
2014-11-22 20:40:00……
作者:
slkslk (不问岁月又为何)
2014-11-22 20:40:00你坏死了,>////<干麻吓人家
作者:
k33536 (是什么?)
2014-11-22 20:41:00原PO删文后 那些备份的人会不会变成被告?
作者:
jameshcm (亿载金城‧武)
2014-11-22 20:41:00惨了,要变签名党了
作者: yonbun (永邦) 2014-11-22 20:41:00
邓佳华恐吓国家元首都无罪了 这个保证也没事
作者:
shukevin (被毁容的武大郎)
2014-11-22 20:41:00抓去关啦,关到四十岁再出来,就会成熟了
作者:
Puye (PUYE)
2014-11-22 20:42:00有些东西可大可小 不要无脑乱发阿
作者: AFROGUNSO (AFROGUNSO) 2014-11-22 20:42:00
FBI是智能不足,外加恐吓总统跟公共安宁没什么关系
作者:
chicham (.com.tw)
2014-11-22 20:44:00不知是否有其他刑责较重的法条可以引用?
作者:
alog (A肉哥)
2014-11-22 20:45:00backfish在别版还算很正常啊..不知道丢这件事情是@@
作者: onthesea (i am telegrammed) 2014-11-22 20:46:00
奇怪那些说世界末日的神棍怎么没被抓
作者:
crocus (哪来的)
2014-11-22 20:47:00有人有记他那篇IP吗?会不会又是被盗?
作者:
alog (A肉哥)
2014-11-22 20:47:00我只记得 1.开头
作者:
alog (A肉哥)
2014-11-22 20:49:00ALLPOST上有纪录 @@
作者:
iamcute (蛋蛋)
2014-11-22 20:59:00吓死伦
作者:
kleber (讲都兄弟爽都自己)
2014-11-22 21:09:00某便当工厂网站管理员?他好像在脸书虎尾人社团被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