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事证转被告,北检出手了,奥步开始!
最新律师说法: ( http://ppt.cc/HE9U )
彭盛韶委任律师袁秀慧庭讯对外说,“这件事情昨天业者已接受检察官侦讯,业者承认是
自己所做的行为(指装设窃听设备),业者经检察官声押,法官认为业者不但认为没有涉
有重嫌,也没有羁押的必要,在这种状态之下,没有任何事证可以认定彭盛韶本身有参与
这个监听事情,我们很遗憾。
今天早上主动并以证人身分去警察局配合说明,事后也主动到地检署说明案情,协助检方
侦办案件,下午却意外转列为被告,对于检察官在没有任何事证,认为(彭盛韶)有逃亡
之虞及共犯在逃的事由,谕知交保,检察官说会以最低的金额让我们交保,我们认为这不
是交保金额的问题,我们不能够接受在完全没有任何事证,不符合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状
况下的交保,因此我们可能就会考虑等检察官有声请羁押时候(指觅保无著改声押),我
们再处理。”
袁秀慧指出,我们今天是以协助检方办案的心情来说明,在被改列为被告,甚至交保,在
承认自己有去做的业者都无保释回状态下,我们被谕知交保其实是蛮讶异的。
※ 引述《g418 (我有问题)》之铭言:
: 假设最后三天
: 某某立委带着三位关系人开记者会
: 某某某承认这是自导自演 理由oooxxxx
: 经由媒体一炒....我看完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