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erosyang (ErosYang)》之铭言:
: 我这边的现任里长办公室里共有76个人寄居
: 我们向地检署反映得到的回复是:该处寄居人口为低收入户与学籍需要者,为合理正当理
: 由,有疑问可向选委会检举。
: 我今天并不是就一口咬定这是在造假或奥步了,也许真的有可能如他所说吧!
: 里长超级热心公益啊,不是寄居两个三,四个五个,而是76个,厉害热心公益啊
: 只是对“查都不查”直接石沉大海感到灰心。
: 他说可以向选委会检举,我附带提一下,台中的选委会把林佳龙的选举公报消音了13个字
: ※注:有电视或媒体有报导者,请勿使用爆卦! 违者视为新闻篇数 超贴新闻劣退
说实在的,很常见阿
很多人会为了学籍或补助把户口迁到户政事务所或市公所
或是在外租屋者为了洽公方便(免回户籍地),
也会把户籍迁到里长或户政公所之类的地方
只是迁到户政市公所会有个缺点 就是会被罚锾,而且会列为失踪人口一直被催告
迁到里长处就没这问题(只是里长的房子会被课营业税)
这种情况在台北市很常见
而且就算是籍行军,也不犯法
法律规定只要待上四个月就有投票权,就算他是为了投台中市长迁户口也没问题
一堆大学生为了投台北市长迁到学校宿舍都没法律责任了
迁到里长处有什么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