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chenmick ()》之铭言:
: ※ 引述《mobydick1029 (波椰波罗密)》之铭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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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之前po立法田秋堇在立院提案逐字稿有提到:(以下为卫服部的立场)
: 无心跳器官捐赠立法一直没有通过是因为卫服部认为不需要
: 因为无心跳就是在医学上就是已死亡,已死亡捐赠不需要脑死判定
: 既然现行法律允许,所以就无立法之必要
: 而且若把无心跳写入法条会让原来就可以做的事要等到公告后才能够做
: : 原文太冗长了
: : 我照我的理解翻译一下:
: : 柯文哲和台大医院
: : 有可能用药物谋杀病人
: 我觉得这个才是争议性的问题
: 即便药物的目的是为了提升移植效果 (这也不是只有台大这样做,国外也在做
: http://tinyurl.com/mwo2pvz )
: 但是问题是其药物对病患可能提早器捐者死亡
: 又但是其药物不是造成器捐者死亡的主因,他们本来就重伤救不活了
: 其死亡是可预期且无法避免的
: 也就是说器捐者的死亡并不会因为施打药物与否而有所改变
: 而在"When Organ Donors Are Still Patients: Is Premortem Use of Heparin Ethically
: Acceptable?" http://ajcc.aacnjournals.org/content/16/4/396.full
: 这篇文章中提到双重效应原则(the Principle of Double Effect)
: 做一个的决定都会有Z(提升器捐成功率)有B(器捐者提早死亡),
: 虽然为了达成Z而伴随B的发生,但B不是有意的
: 因此在器捐者死前施打药物应该是过得了道德门的
: (其他双重效应原则应用的例子像:癌症化疗掉头发、
: 患有子宫癌的孕妇切除子宫造成胎儿死亡)
: 又施打药物也并非对器捐者完全没有好处
: 因为器捐可以能救别人一命,且协助器捐者死前完成心愿
: ※ 编辑: chenmick (123.194.141.86), 11/22/2014 01:52:20
: → shamanlin: 你后面提的才是争论的主因,如果一个人本来就可预期快 11/22 01:52
: 推 wahaha99: 推这篇 这次KMT真的是搬出一个很哲理、人性的问题来猛打 11/22 01:52
: → shamanlin: 死,那看到有人必死无疑是否就可以去补刀? 11/22 01:52
: → shamanlin: 变成就算是快死的是不是还是得等他自己死了才行 11/22 01:53
: → wahaha99: 补刀当然不行 但器捐是有其道德上的正面意义 所以这是 11/22 01:53
: → FIRZEN45: 主要是要取得Z与B之间的平衡吧... 看签DNR时能否加注囉 11/22 01:53
: 推 moonlind: 所以这跟有心跳移植无心跳移植有何关系? 11/22 01:54
: 推 holyhelm: 推这篇 11/22 01:54
: → wahaha99: 为何器捐要各种同意的原因 11/22 01:54
: → moonlind: 魏突然抛出国外很少做无心跳移植又事再说啥鬼? 11/22 01:54
: 推 Frankiam99: 这是一个医疗伦理的问题,像是唐氏症筛检如果发现小孩 11/22 01:54
: → holyhelm: 要懂这个...医师要经过很多年医学伦理的训练 11/22 01:54
: 推 biostar: 如果按照shamanlin的刷法,那DNR也是补刀的杀人行为囉? 11/22 01:55
: 所以前提是B不是有意的
: → yun0215: 这两种完全无法相提并论吧...瞎扯啥= = 11/22 01:55
: → Frankiam99: 很有可能是唐氏症,我们能不能实行人工堕胎? 11/22 01:55
: → FIRZEN45: 有心跳移植就是Z>B (?) 无心跳移植则相反 11/22 01:55
: → holyhelm: 补刀那个乱比喻 就不用理了 11/22 01:55
: → Frankiam99: 有人觉得他们生下来就要遭遇社会的不公平对待,所以主 11/22 01:55
: → shamanlin: DNR跟补刀是完全不同两回事,硬扯一起只代表你还不懂 11/22 01:55
: → wahaha99: 不过我想绝大部分的百姓搞不懂这一块问题点是什么 11/22 01:55
: → holyhelm: 堕胎 安乐死 永远无解的医学伦理题目 11/22 01:55
: 推 deepinsoul: 大哉问 11/22 01:56
: → shamanlin: 放任其死亡跟加速其死亡这是完全不同的两回事 11/22 01:56
: → Frankiam99: 张堕胎,但另一派主张我们没有权力剥夺小孩子活着。 11/22 01:56
: → wahaha99: 问题是放任其死亡会降低器官移植成功率... 11/22 01:56
: 推 cloud7515: 过得了道德门 过不了KMT门 11/22 01:57
: → Frankiam99: 这是医疗伦理的大哉问,不是非黑即白的问题 11/22 01:57
: ※ 编辑: chenmick (123.194.141.86), 11/22/2014 01:59:05
: → wahaha99: 是的 11/22 01:58
: 推 biostar: 但是再怎么样也不能解释成医师注射药物杀害病人 11/22 01:58
: → wahaha99: 但KMT会毫无下限的把他上纲成这是杀人 让老百姓搞不懂 11/22 01:58
: 推 thinkid: 推,这篇对非医学背景的人蛮有帮助的 11/22 01:59
: 推 Frankiam99: 这个议题是政治操作,不是我们可以轻易回答的问题 11/22 01:59
: → Frankiam99: 每个人心中的道德基准线不同,不是A说过了大家就同意 11/22 02:00
: → Frankiam99: 道德标准是每个人自己心中的那把尺 11/22 02:01
: 推 lusinda: 我觉得柯阵营这时候可以把这个医学伦理的问题说清楚 11/22 02:03
: → Frankiam99: 医疗伦理不是越辩越明的,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立场,柯医 11/22 02:03
: → lusinda: 拿唐氏症婴儿可否堕胎来当例子很好 顺便推田委员的案子 11/22 02:04
: 推 holyhelm: 这是没有答案的问题 讲这个只会越讲越乱 11/22 02:04
: → Frankiam99: 师在选举期间坚持自己的伦理立场等于是要选民选边站 11/22 02:04
: 推 FIRZEN45: 医学伦理就是没有标准答案 要说清楚? 确实不易 11/22 02:04
: → Frankiam99: 而柯医师如果坚持立场就中了对方的计了 11/22 02:05
: → holyhelm: 让台大 卫福部 国外paper帮自己背书最实在 ! 11/22 02:06
: → lusinda: 不是拿来辩 而是利用讨论让大家决定自己的价值立场 11/22 02:06
: ※ 编辑: chenmick (123.194.141.86), 11/22/2014 02:11:48
: → lusinda: 楼上的方法好像比较好 11/22 02:08
: 推 Frankiam99: 但是我欣赏的柯医师就是会出来坚持自己主张的人。 11/22 02:09
: 推 Francix: 止痛等安宁疗护就是很好的例子,为了让病人不痛,所以给 11/22 02:11
: → Francix: 吗啡,但吗啡有一点点可能加快病人死亡; 为了让病人达到 11/22 02:12
: 推 lon0623: 这种东西说真的 辩个十年也辩不完 只是不该牵扯到选举 11/22 02:12
: → Francix: 器捐的愿望,给药,但给药有一点可能加快病人死亡 11/22 02:13
: → lon0623: 今天是选市长又不是选谁是最好的医生 11/22 02:13
: 推 lusinda: 对方真的很会用话术 法律通过之前应该遵从法律? 11/22 02:13
也不用讨论到补刀问题,
因为其实就是一个无效医疗的问题,
插著可以维持这个人的生命迹象。
拔掉这个人稳死,
但是插著有没有醒来的可能性?
这要问上帝神佛天意。
所以为什么有家属同意书,
就是要不要放弃这种无效医疗,
然后让死者可以安心走跟遗爱人间。
KMT 最可恶的地方就是故意挑毛病,
让你好像道德上有问题,
实际上就是一个人必死,
你要让他不得好死,
还是安心走暨遗爱世人。
柯对此也一开始就说啦,
这些要不有家属同意书,
要不就是有检察官同意书,
只有 KMT 还猛想从这里头挑出毛病来。
挑不到毛病就用似是而非的话术迷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