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yspen (国境之南奇幻旅程)
2014-11-21 23:12:33【更新】奸杀少女逃死 检急起诉“没帮助”
http://ppt.cc/qY1K 苹果日报
许男因不满挨告而杀害遭他性侵的少女,竟逃过一死。资料照片
2014年11月21日20:48 (更新:新增司改会意见)
许姓男子被控性侵同居人14岁女儿517次,3年前少女提告性侵,许男竟以机车煞车线绞杀
少女,结果却因检方犯罪日期计算方式有误,导致二审仅认定少女被性侵一次,而这一次
性侵因不再检方起诉范围内,而被最高法院在今年2月底撤销发回,许男逃过一死,但士
林地检署收案9个月未分案,媒体本周二报导后,士检今火速起诉许男强制性交罪,并请
法院重判。士林地院表示,下周一将会分案,并加速审理速度。
司改会执行长高荣志批评:“检方举证上已有瑕疵,昨再起诉只是应付外界质疑,亡羊补
牢,实质上对全案没有帮助。”曾任检察官的律师林俊峰也砲轰:“这2个案子未来应无
法并案,未来法官审判许男杀人案,缺乏性侵部分的杀人动机,在量刑心证上,不可能没
有影响。”
2012年3月间士检以强制性交、杀人等罪起诉许男,起诉书记载“许男为逞其兽欲,竟自
民国95年间某日起至100年9月14日‘前’之某日,以每周至少2次频率,违背少女意愿,
以阴茎插入少女下体内强制性交得逞。”
一审判决时,明确指出少女最后一次遭性侵时是100年9月14日凌晨1时许,认定许男共性
侵少女517次。但二审合议庭仅认定少女于9月14日凌晨1时许遭性侵1次,其余性侵犯行均
无证据可证明,仍依性侵、杀人等罪判许男死刑。但最高法院指却该次性侵不在检方起诉
范围内,为“诉外裁判”,撤销性侵部分的判决,发回检方重查,杀人罪部分,则发回高
院更审,以致许男更一审逃过一死,改判无期徒刑。
此案在周二媒体报导后,士检才发现今年3月已接获最高法院有关“诉外裁判”的判决书
后,竟迟未另行分案追究许男性侵罪责,前天赶紧分案,在没有提讯许男的情况下,今天
直接将他起诉。
律师林俊峰指出,士检今火速起诉许男,“应该是发现出包时就开始调以前的卷证写起诉
书了吧,等到案号一出来就赶快盖大印送出去,而最高法院点出起诉书上的‘前’不包含
当天,未来检察官撰写书类时,应写精确,否则仍会被法院挑毛病。”(吴珮如/台北报
导)
出版时间 16:11
修改时间 20:48
【更多司法新闻,请看《苹果陪审团》粉丝团】
作者:
YesGG (↖㊣把刀王㊣↘)
2014-11-21 23:13:00这检察官该被开除吧
作者:
u943143 (私は幸せです。)
2014-11-21 23:13:00FACE团体成功攻占台湾
作者:
hoe1101 (摸摸)
2014-11-21 23:13:00混蛋公务员
作者:
best2008 (静香爱洗澡)
2014-11-21 23:13:00烂透了
作者:
Ricrollp (J.M.M.)
2014-11-21 23:13:00废死的一大胜利
作者:
coon182 (微笑å°ç©ºç©ºâ™¥)
2014-11-21 23:15:00垃圾检察官,低级失误也搞的出来
作者:
scores (男儿当逆天!)
2014-11-21 23:15:00hero
作者:
crocus (哪来的)
2014-11-21 23:16:00...
作者:
Ricrollp (J.M.M.)
2014-11-21 23:17:00错了 废死是一个宗教事业 上面的洗脑下面的里面的影响外面的 然后最终目的都是要获得别人的捐款
作者: djcc 2014-11-21 23:18:00
哈哈哈 一堆国考白吃 偏偏正义鲁蛇又不去考也考不上
作者:
IRPT001 (清纯无限好~凶不下去啊)
2014-11-21 23:18:00文字之外不能多点常识吗~考试考坏了?
该罚的人没起诉到就没事? 还可以这样玩的哦?干脆检察官把杀人这两个字漏掉直接判性侵就好了
楼主:
yspen (国境之南奇幻旅程)
2014-11-21 23:27:00不要让圣文不开心
作者:
cth0204 (五倍祝福的~屎)
2014-11-21 23:28:00杠 这检察官该去看大法官 烂透了
作者:
ayeae (邱三小朋友)
2014-11-21 23:29:00读法律的人逻辑 看到证据有但程序不对就说没有 逻辑真好
作者:
Ricrollp (J.M.M.)
2014-11-21 23:32:00原来"对少女视同亲生女儿照顾改判他无期徒刑"的是检警喔要拿检警来护航被废死渗透的法院高层秀下限也是可以啦XD没有被废死渗透 谁会昧著良心说:把"被奸杀的"视如己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