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否活摘器官? 国民党团:台大、柯文哲应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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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民党政策委员会代理执行长费鸿泰今(21)日表示,台湾大学医学院附设医院应说明器官
捐赠有没有活摘器官状况?无党籍台北市长候选人柯文哲也应回应对“柯教授论文”看法
。具医师资格的党团首席副书记长廖国栋则明指柯文哲已“违法”。
国民党立委苏清泉昨天在卫环委员会质询时,爆出柯文哲论文提及的情况涉“活摘器官”
,上午他在声明中指出此事攸关医界伦理,但也强调“质询的过程,并没有指名任何一个
人”,同时多次肯定及推崇台大医院对于台湾医疗照护及器官移植的努力与重大贡献,到
现今他仍然认为“这应该不是事实”。尽管如此,党团仍要求台大医院及柯文哲应出来回
应此事。
费鸿泰在记者会中表示,昨天蓝委苏清泉、廖国栋引用论文资料,质询台大医院、柯文哲
和卫生福利部,到底有没有活摘器官、违反法律与背弃医疗伦理?台大医院是医界泰斗,
“如果几粒老鼠屎坏了一锅粥”,台大医院没有不说明的理由,卫福部做为主管机关也不
能回避。
他说,柯文哲不要用抹黑带过。柯文哲在2000年临床移植国际期刊中,对不符脑死病患施
打药剂让心跳停止,“这样子做符合中华民国法令吗?这样符合医师的道德标准吗”?
费鸿泰表示,柯文哲在2008年另一篇期刊中写到,台大医院从民国87年到94年共执行26例
无心跳器官捐赠,摘除52颗肾脏和1个肝脏供移植,结果良好,但因衍生法律适用问题,
暂停执行无心跳者器官捐赠,请问柯文哲,“参与多少例”?
他说,“请问柯文哲,你对柯文哲教授所写的论文有什么看法?”这个问题严肃,不要用
抹黑、选举奥步规避回答,“难道柯文哲医师可以用选举来做保护膜吗?”台大医院无关
选举,须清楚说明,安定病患心情。
具医师资格的廖国栋在会中表示,他重新审视柯文哲2000年期刊,披露4个案例,第一例
没做脑死测试、没证明死亡;第二例没说明是否脑死,确定有心跳;第三例没脑死;第四
例没做脑死测试、没证明死亡。
他说,这些案例是临床研究抛出,他从医生角度看,柯文哲在器官移植这件事或有某种成
就,但违反中华民国法律,人体器官移植条例规定要脑死才能摘取器官,这些临床案例都
是活人,不算已死亡,就用人为方式造成心跳停止、判定死亡、摘取器官,基本上违反医
疗伦理,“柯医师做了研究报告,在国际期刊披露”,面对质疑应说明清楚。
媒体提问,部分医界人士质疑爆料内容与医疗实务有落差?费鸿泰表示,不管哪些医界人
士质疑,请问这些人能违背中华民国法令、背弃医疗伦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