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到原文底下一堆推文我就觉得很无言
套一句社运律师曾威凯的话:当你的意见和蔡正元如此一致时,都不觉得哪里怪怪的吗?
性侵无罪的原因很简单,因为这部分检察官根本没有起诉
没有起诉,法院也就不会拿到相关的证据等等
讲得更白一点,检察官根本没有去向法院告这个性侵案,你要法官怎么审?怎么判?
检方没起诉、院方没证据,法官还能判决有罪的话
这个国家的司法就真的非常非常神奇了
还是那句话:当你的意见和蔡正元如此一致时,都不觉得哪里怪怪的吗?
※ 引述《jimmily (Jimmy)》之铭言:
: 蔡正元
: 废死运动的法官大人
: 太牵强!太扯了!
: 许姓罪犯
: 性侵同居人女儿518次
: 再用铁链勒死被害人
: 一、二审判决
: 许犯死刑
: 最高法院找了
: 找一个小辫子
: 撤销性侵罪
: 又把杀人死罪
: 发回更审
: 高等法院更审
: 找了一个理由说
: 许犯的罪恶程度未达
: 国际人权公约所定的
: “情节严重程度”
: 免除死刑
: 怎么会性侵无罪
: 强奸杀人又免死呢?
: 这些免除死罪的理由
: 未免太牵强!太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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