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闻] 性侵少女517次又灭口 法官判免死:视她

楼主: kugga (ン・ダグバ・ゼバ)   2014-11-19 00:15:36
我好奇的是 不管是司法体系里的那个环节出问题都好
是法官有问题 还是检察官 或是律师 还是警察
反正千错万错都是不会是这个体系有问题
每一次神圣的法律人都会跳出来告诉我们
"这个是因为某个$#@&%$再加上%^$^$#$#^&*然后@!#$*&^又%^$^&*%&*(+
所以我们其实是没问题的 请勿鲤氓烂晴 谢谢指教"
但是为什么每隔半个月 一个月 就会冒出来
这种让我们正常人觉得台湾的法律出了什么事的判决来
我们不懂台湾百转千折神圣的法条
我们只是想好好安心的生活在有公平和正义的环境
如果法律和你们法律人是永远不会错的
那是否是我们有问题的人不适合生活在这个法律所保护的台湾?
※ 引述《blue999 (FLY)》之铭言:
: 性侵少女517次又灭口 法官判免死:视她为亲生女儿照顾
: 新北市一名许姓男子,3年前涉嫌性侵同居女友18岁女儿517次,直到少女母亲自杀过世后
: ,她才找父亲陪同报案,控告许男性侵;有过前科的许男,因害怕再次入狱,曾哭着哀求
: 少女撤告,不料得不到回应,竟恼羞成怒闯入少女香闺,以机车煞车线钢线绞杀少女。在
: 逃亡9天后许男被捕,一审依杀人等罪合并判处死刑,但今(18)日高等法院更一审判许
: 男无期徒刑、褫夺公权终身,还可上诉。对此,不少网友直呼“司法不公”。
: 眼泪/flickr
: (示意图/翻摄自flickr)
: 据《苹果日报》报导,58岁的许姓男子,自2006年开始一直性侵同居人的女儿,少女一直
: 默默忍受,直到2010年母亲自杀过世后隔年,她才在生父的陪同下报案。有前科和坐牢经
: 验的许男,因害怕再次入狱,再加上屡次要求少女撤告被拒,最后趁少女父亲不在时,破
: 门闯入少女家中,以机车煞车线钢线绞杀她。
: 虽然许男刻意营造是自杀,但检警还是发现事有蹊跷,连日追查9天后,终于逮捕许男归
: 案,当时许男辩称,是因少女盗领存款、染毒瘾不听劝,他才会一时情绪失控杀人,还不
: 断表示自己“很后悔、很想她”。最后检方认定,许男5年间性侵少女合计517次,并将少
: 女掐死,起诉杀人与强制性交等罪。
: 一审、二审皆判许男杀人罪死刑,但在二审时性侵罪因证据不足所以改判无罪,另判许男
: 性侵少女1次有罪,但最高法院指二审的性侵罪不在检方起诉范围内,属诉外裁判,因此
: 直接撤销,将杀人罪发回更审。今(18)日,高院更一审认为,许男在少女与母亲三人同
: 居期间,对少女视同亲生女儿照顾,所以改判他无期徒刑,至于二审认定性侵一次的犯行
: ,法院表示应由检方重新侦办起诉。
: http://www.setn.com/News.aspx?PageGroupID=1&NewsID=48835
: 有人照顾女儿 是一边照顾 一边干女儿der吗? 有这种照顾法?
作者: qqqaaasss   2014-11-19 00:16:00
台湾的法律不意外阿
作者: rrrrmmmm999 (FC肥猫)   2014-11-19 00:16:00
可以考虑一下立法委员的素质吗?
作者: OAzenO (すごいにゃ~)   2014-11-19 00:17:00
因为这种事都是从媒体冒出来的 你想想看记者的功能是啥
作者: shine32025 ( )   2014-11-19 00:17:00
为什么要选没法律素养的立法委员阿回归国代 立法 分制
作者: belmontc (あなたのハートに天诛♥)   2014-11-19 00:18:00
法律人能决定法条嘛? 立委才能吧(摊手
作者: OAzenO (すごいにゃ~)   2014-11-19 00:19:00
还有改判他无期徒刑应该是没审强制性交 只审杀人的判决
作者: adc798 (adc798)   2014-11-19 00:20:00
以后可以试者旁听,之后汇整心得,不然接触二手资讯怎么说都不准
作者: tonyselina (叫声拔拔)   2014-11-19 00:21:00
看过3F发的新闻,大概就是专门投给没法律素养的 XD
作者: superbatman (速泡杯面)   2014-11-19 00:24:00
要看判决书 很多是程序或证据的问题 别单看新闻稿
作者: kaede0711 (kaede)   2014-11-19 00:25:00
有问题的本来就是人而不是法警察不保护你,法律规定会帮你毙掉坏人又有何用
作者: maybecry (没比)   2014-11-19 00:27:00
中肯
作者: tonyselina (叫声拔拔)   2014-11-19 00:29:00
警察几乎不是法律人啊
作者: adc798 (adc798)   2014-11-19 00:29:00
只能说有时候侦查结果预断后来法官心証的形成 诉讼程序是环环相扣 的唉~其实还有很大原因,我觉得是现在乡民认为发现真是才是刑事诉讼唯一目的
作者: CP543 (盛气平 过自寡)   2014-11-19 00:31:00
我等著看4天后的判决书怎么写
作者: magic543 (何布)   2014-11-19 00:31:00
要不要结案 也是这些人想结就结..结案了 才又说 证据不足??
作者: adc798 (adc798)   2014-11-19 00:32:00
但是现在主流?看法都认为法治程序也是其中重要的一环
作者: magic543 (何布)   2014-11-19 00:32:00
我只能说淡水那边的警察 有很大的问题
作者: kaede0711 (kaede)   2014-11-19 00:35:00
对刑事程序来讲,犯罪人最后被判刑确定,制度本身就已经尽到他的功用了,至于保护人民安全,杀人要唯一死刑这本来就已经超出司法审判的范围了一个是犯罪防制的层面,另一个是刑事处遇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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