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好奇的是 不管是司法体系里的那个环节出问题都好
是法官有问题 还是检察官 或是律师 还是警察
反正千错万错都是不会是这个体系有问题
每一次神圣的法律人都会跳出来告诉我们
"这个是因为某个$#@&%$再加上%^$^$#$#^&*然后@!#$*&^又%^$^&*%&*(+
所以我们其实是没问题的 请勿鲤氓烂晴 谢谢指教"
但是为什么每隔半个月 一个月 就会冒出来
这种让我们正常人觉得台湾的法律出了什么事的判决来
我们不懂台湾百转千折神圣的法条
我们只是想好好安心的生活在有公平和正义的环境
如果法律和你们法律人是永远不会错的
那是否是我们有问题的人不适合生活在这个法律所保护的台湾?
※ 引述《blue999 (FLY)》之铭言:
: 性侵少女517次又灭口 法官判免死:视她为亲生女儿照顾
: 新北市一名许姓男子,3年前涉嫌性侵同居女友18岁女儿517次,直到少女母亲自杀过世后
: ,她才找父亲陪同报案,控告许男性侵;有过前科的许男,因害怕再次入狱,曾哭着哀求
: 少女撤告,不料得不到回应,竟恼羞成怒闯入少女香闺,以机车煞车线钢线绞杀少女。在
: 逃亡9天后许男被捕,一审依杀人等罪合并判处死刑,但今(18)日高等法院更一审判许
: 男无期徒刑、褫夺公权终身,还可上诉。对此,不少网友直呼“司法不公”。
: 眼泪/flickr
: (示意图/翻摄自flickr)
: 据《苹果日报》报导,58岁的许姓男子,自2006年开始一直性侵同居人的女儿,少女一直
: 默默忍受,直到2010年母亲自杀过世后隔年,她才在生父的陪同下报案。有前科和坐牢经
: 验的许男,因害怕再次入狱,再加上屡次要求少女撤告被拒,最后趁少女父亲不在时,破
: 门闯入少女家中,以机车煞车线钢线绞杀她。
: 虽然许男刻意营造是自杀,但检警还是发现事有蹊跷,连日追查9天后,终于逮捕许男归
: 案,当时许男辩称,是因少女盗领存款、染毒瘾不听劝,他才会一时情绪失控杀人,还不
: 断表示自己“很后悔、很想她”。最后检方认定,许男5年间性侵少女合计517次,并将少
: 女掐死,起诉杀人与强制性交等罪。
: 一审、二审皆判许男杀人罪死刑,但在二审时性侵罪因证据不足所以改判无罪,另判许男
: 性侵少女1次有罪,但最高法院指二审的性侵罪不在检方起诉范围内,属诉外裁判,因此
: 直接撤销,将杀人罪发回更审。今(18)日,高院更一审认为,许男在少女与母亲三人同
: 居期间,对少女视同亲生女儿照顾,所以改判他无期徒刑,至于二审认定性侵一次的犯行
: ,法院表示应由检方重新侦办起诉。
: http://www.setn.com/News.aspx?PageGroupID=1&NewsID=48835
: 有人照顾女儿 是一边照顾 一边干女儿der吗? 有这种照顾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