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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晚报╱记者曾宛琳/台北报导】
2014.11.18 02:58 pm
消费者报导杂志发行人陈智义表示,食管法修法没有将举证黑心食品的责任
转由业者负责,消基会感到失望,“修不到精髓,修一百次也没有用。”
消基会呼吁,食管法修法后,应采“举证责任倒置”,由业者证明产品对消
费者身体健康无害并推定其因果关系,业者要拿出证据,证明黑心产品对消
费者健康无害。
陈智义解释,食安风暴层出不穷,即便业者贩售含有不能给人吃的成分制成
的商品,但因不会立即出现危害健康症状,消费者求偿常因此吃亏,消基会
主张食管法应改采“举证责任倒置”,才能保护消费者权益。
陈智义表示,今年初食管法新增有关食品安全保护基金条文,但此基金的设
置,不能解决当前消费者求偿的困境;这一次的修法方向,也没有提到黑心
食品的民事赔偿部分要如何处理,是漠视消费者权益。
陈智义批评此次修法没有修到精随,消基会已经不是第一次提建议,但官员
听不进去,立法委员也没有把老百姓放在心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