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弹性工时避加班费 劳动部:打工族不适用

楼主: goldenhill (我的人权时代)   2014-11-18 09:00:40
1.媒体来源:大纪元台湾网
2.完整新闻标题:
[新闻] 弹性工时避加班费 劳动部:打工族不适用
3.完整新闻内文:
2014-11-17 21:35:32
【大纪元2014年11月17日讯】(大纪元记者庄丽存台湾台北报导)目前台湾约有3
3万名打工族,但有资方会以实施“弹性工时”为由,将几天正常工时挪至他日加班使
用,导致打工族领不到加班费,对此,劳动部长陈雄文表示,劳动部已发布函释,明
确定义“打工族不适用弹性工时”,当日上班逾8小时,雇主应发给加班费,违者可开
罚。目前台湾弹性工时分为3类,包含2周、4周及8周,适用的行业可将总工时在这段期
间内的工作日弹性分配,各行业能使用的弹性工时类型不同,挪移后的单日、单周工
时也有上限。
陈雄文指出,近来的确有些打工族申诉,雇主利用弹性工时方式规避加班费,因
此,劳动部特别发布函释,明确规范打工族不适用弹性工时制度,打工族每日工作超过
8小时仍应有加班费。
陈雄文强调,未来劳动部将加强相关劳动检查,若劳工发现雇主违法,也可以向
劳动部主动申诉,将依劳动相关法令开罚。
陈雄文表示,劳动部已编列预算,预计2年内增聘至325名地方劳动检查人力,扩
大劳动条件检查能量。◇
责任编辑:尚琳
4.完整新闻连结 (或短网址):http://tw.epochtimes.com/b5/14/11/17/n4298122.htm
5.备注:
作者: Pumama (=====二等兵======)   2014-11-18 09:01:00
弹性工时 = 责任制
作者: goshfju (Cola)   2014-11-18 09:02:00
贯老板不意外
作者: winiS (维尼桑)   2014-11-18 09:03:00
检举重罚一块两毛五 劳工一辈子黑
作者: oldbear (Ursus)   2014-11-18 09:03:00
反正也不会真的抓,抓到也罚不怕
作者: romusutoru (Qoo ⑥ω⑥)   2014-11-18 09:03:00
放心,转弯是惯老板的强项
作者: tks9527 (谢谢你9527)   2014-11-18 09:05:00
老板会跟你说,去申诉要跑劳工局三次以上,我比你闲...
作者: jonestem (原罪)   2014-11-18 09:06:00
工资八小时,工时责任制…
作者: winiS (维尼桑)   2014-11-18 09:06:00
时间没差啊…重点是那个罚则…唉唉
作者: abxtpml56 (旅程,没有目的地)   2014-11-18 09:09:00
罚比偷的时数还少 继续压榨
作者: hohohoha (天佑台湾)   2014-11-18 09:10:00
无聊吗 人家不会都不找正职的?
作者: hanabi025 (M)   2014-11-18 09:13:00
餐饮业很多也都是责任制不算加班费的
作者: apprentice08 (sou)   2014-11-18 09:31:00
只有打工族吗?所有工作都不适用才对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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