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媒体来源:大纪元台湾网
2.完整新闻标题:
[新闻] 弹性工时避加班费 劳动部:打工族不适用
3.完整新闻内文:
2014-11-17 21:35:32
【大纪元2014年11月17日讯】(大纪元记者庄丽存台湾台北报导)目前台湾约有3
3万名打工族,但有资方会以实施“弹性工时”为由,将几天正常工时挪至他日加班使
用,导致打工族领不到加班费,对此,劳动部长陈雄文表示,劳动部已发布函释,明
确定义“打工族不适用弹性工时”,当日上班逾8小时,雇主应发给加班费,违者可开
罚。目前台湾弹性工时分为3类,包含2周、4周及8周,适用的行业可将总工时在这段期
间内的工作日弹性分配,各行业能使用的弹性工时类型不同,挪移后的单日、单周工
时也有上限。
陈雄文指出,近来的确有些打工族申诉,雇主利用弹性工时方式规避加班费,因
此,劳动部特别发布函释,明确规范打工族不适用弹性工时制度,打工族每日工作超过
8小时仍应有加班费。
陈雄文强调,未来劳动部将加强相关劳动检查,若劳工发现雇主违法,也可以向
劳动部主动申诉,将依劳动相关法令开罚。
陈雄文表示,劳动部已编列预算,预计2年内增聘至325名地方劳动检查人力,扩
大劳动条件检查能量。◇
责任编辑:尚琳
4.完整新闻连结 (或短网址):http://tw.epochtimes.com/b5/14/11/17/n4298122.htm
5.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