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电子报
《轻罚令惭愧》 嘿咻12岁少女 判2年
〔记者林嘉东/基隆报导〕李姓男子犯下妨害性自主案入监,出狱才2个多月,因与
12岁少女小敏(化名)嘿咻,被依与未满14岁之女为性交罪起诉;法院审酌他犯后态
度良好,特地引地藏十轮经“应轻治罚;令其惭愧,忏悔所犯”,轻判他2年徒刑。
判决书指出,20多岁李男当兵时,犯下妨害性自主案,被国防部高等军事法院判刑2年
8月,去年8月出狱才2个月,被查获透过“微信”通讯软件,“摇出”12岁少女小敏,
先骑车载至九份赏景,再到旅社嘿咻1次,被依与未满14岁之女为性交罪起诉。
李在5年内又犯案,依刑法规定,应予加重其刑。法院审理时,李男坦承犯行,小敏则
供称并未受迫。
法官审酌李男坦承犯行,有意赔偿小敏15万元和解,且李的行为未对小敏身、心造成较
大伤害,相对暴力性侵害类型,可责性较低,若依法定最轻本刑为3年以上来判,实在
太重,应量轻度之刑,故判李 2 年徒刑。
法官另引用地藏十轮经“若犯重罪,应重治罚;若犯中罪,应中治罚;若犯轻罪,应
轻治罚;令其惭愧,忏悔所犯”来说明轻判李的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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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小敏,要打砲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