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刑法
: 第310条
: 意图散布于众,而指摘或传述足以毁损他人名誉之事者,为诽谤罪,处一
: 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罚金。
: 第二项
: 散布文字、图画犯前项之罪者,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一千元以下罚金。
: 当然除非合成的人,能证明那张图就是陈以真的照片 只是合成个党徽而已
: 对于所诽谤之事,能证明其为真实者,不罚。
: 很多人都以为修别人的照片来kuso不犯法,那只是要看被kuso的人的肚量而已。
: 男生可能很多被kuso就算了,但女生的自尊心会比较强
: 这样随便用这样的照片合成,不但成性骚扰也达到了加重诽谤罪的程度了。
诽谤罪的构成要件,首先要有指谪或传述具体事实足以毁损他人社会评价之行为。
如果以这张图来看,想要传述的具体事实应该是指陈以真是国民党籍这件事实。所以D大
认为陈以真是国民党籍这件事,是足以毁损她的名誉之事吗?
加映老甘刑分教学:仅抽象地公然为谩骂或嘲弄,并未指谪具体事实则属侮辱罪之范畴。
听说这张图的本体是林志玲,陈以真当然可以觉得她被侮辱,这我没意见。不过如果有
人把我的脸加在宥胜的身体上,我应该是不会告他公然侮辱吧,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