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肖像权?应该可以?未经陈的同意把照片拿去擅自修改。
: 意图使人不当选?难认定这到底是加分还是扣分(误)~
: 加重诽谤?怎么认定这算“诽谤”,是否有妨害到陈的名誉~
: 妨害风化?但是没露点~
: 请键盘律师或键盘检察官开示一下,这实务上应该告哪一条?
性骚扰防治法: 这是行政上处罚的部分
第2条第二款
二、以展示或播送文字、图画、声音、影像或其他物品之方式,或以歧视
、侮辱之言行,或以他法,而有损害他人人格尊严,或造成使人心生
畏怖、感受敌意或冒犯之情境,或不当影响其工作、教育、训练、服
务、计画、活动或正常生活之进行。
刑法
第310条
意图散布于众,而指摘或传述足以毁损他人名誉之事者,为诽谤罪,处一
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罚金。
第二项
散布文字、图画犯前项之罪者,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一千元以下罚金。
当然除非合成的人,能证明那张图就是陈以真的照片 只是合成个党徽而已
对于所诽谤之事,能证明其为真实者,不罚。
很多人都以为修别人的照片来kuso不犯法,那只是要看被kuso的人的肚量而已。
男生可能很多被kuso就算了,但女生的自尊心会比较强
这样随便用这样的照片合成,不但成性骚扰也达到了加重诽谤罪的程度了。
就看检方要怎么侦办了,至于有没有故意使然不当选的部分 这点确实是扯太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