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nooneva (AVA)
2014-11-14 13:50:08※ 引述《int1000 (小p)》之铭言:
: 与其搞求处死刑愚民秀 还不如法界出来呼吁修法
: 烙人把人打死 判30年以上 无期或死刑
: 以这个案例来看 别说判死刑 就算判无期也几乎不可能
: 这种古惑仔打死人的案例太多了
: 顶多是判伤害致死 只要和被告家属和解
: 公道价 7到10年 重残4到7年
: 引起公愤的飙仔打死孝子案也不过判十一年
: 屁孩打死游民判九年 酒店围事把人打成植人判四年
: 所以台湾杀人是多么的轻松愉快 除非杀了有背景的人
所以依鬼岛法律的白目判法来看
能自救的方法就是在别人有意图杀你前
先杀了他!!!!
至少你活者他死了,不就是大家所希望的最终结果吗? XD
自首后跟法官哭哭,说有精神病,被害妄想症,
跟"加害"家属说对不起,还有吠屎团体救援,
关个几年就出来了啦~~
最终坏人死了,而你存活了下来,
知道内情的爸妈说不定还会因你自慰杀坏人,
替社会除害入狱感到高兴勒 XDDDD
ps:此生存法则请勿在国外尝试,由其是中国大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