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Phillipa (Phillipa)》之铭言:
: http://www.chinatimes.com/realtimenews/20141112002847-260407
: 蔡依珊拥双国籍 加国:放弃需面谈
: 1.媒体来源: 中国时报
: 根据《壹周刊》报导,国民党台北市长候选人连胜文妻子蔡依珊至今仍拥有加拿大护照,
: 尚未完成放弃程序。
: 根据加拿大移民部官网
: (http://www.cic.gc.ca/english/citizenship/renounce-after.asp)指出,
: 申请放弃国籍有可能需要面谈,
: 如果当事人住在加拿大以外的地方,当地加拿大驻处会跟当事人联络如何进行面谈,
: 一旦申请通过,当事人将会收到已放弃证明;
: 此外,当事人也可申请撤件。
美国跟加拿大都一样 已经拥有的国籍不会“自动”失效
除非你本人去AIT或是办事处当着官员的面宣誓放弃并且要签字同意
这些都是可以查得到的 看要不要查而已
当初小安安跟马囧的说法都是已经失效
小安安被判刑是因为公务人员不能有双重国籍 那马囧的情况其实可想而知
加拿大国籍比较好拿 我妹在那边读书五年就有PR了 之后再工作两年就有国籍了
13在那边待蛮久了 有公民权也不会很奇怪 我也不觉得他会为了老公选市长放弃
万一没当选那不就白放弃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