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临终给妈医药费 被分居妻讨回

楼主: xisland (窄宅)   2014-11-12 15:24:00
1.媒体来源:
联合报
2.完整新闻标题:
临终给妈医药费 被分居妻讨回
3.完整新闻内文:
临终给妈医药费 被分居妻讨回
【联合报╱记者王宏舜/台北报导】
2014.11.12 03:34 am
简姓男教师罹病过世前将存摺及印章交给胞妹,请她领钱给母亲支付医药费,并叮嘱“好
好孝顺妈妈”,不料,分居七年的简妻控告小姑冒领丈夫一百多万元存款。法院调查认定
简女将钱给了母亲“帮哥哥尽孝道”,并非诈欺,不过死后领款构成伪造文书罪,判刑五
月,得易科罚金,缓刑二年。
民事部分,简妻提返还不当得利诉讼也胜诉。士林地院民事庭法官指出,委任关系在委任
人死亡后即消灭,虽然小姑将钱都给了母亲,但简姓夫妻未离婚,简的妻女有继承权。
简姓国小教师与妻子不睦分居。二○一一年间简罹病入院疗养,生活起居由老母亲、胞妹
协助,十一月间遽逝。简女在胞兄过世后,从胞兄名下帐户内领出一百一十八万元交给母
亲,简妻在申报丈夫遗产时发现部分存款遭提领,报警告小姑。
简女喊冤称哥哥在死前十二天将印鉴、存摺托给她,要她将存款转交母亲,支应自己医疗
、生活费;她说,哥哥病危仍挂念老母,不断讲“妈妈很辛苦,妳要好好孝顺她。”简的
姊姊也证称,弟弟感慨“没药医”才决定将存款交给妈妈处理;简母说,她花了上百万元
替儿治病。
检察官发现,简女拿到胞兄存摺、印鉴后,迟至胞兄去世才提领;简女虽解释,哥哥的病
情恶化,她难过、慌张,“哪有时间去提款?”但未被采信而起诉。
士院认为,简死亡后,权利能力消灭,存款成遗产一部分,在银行取款凭条上迳盖他的印
章即构成犯伪造文书罪。
【2014/11/12 联合报】@ http://udn.com/
4.完整新闻连结 (或短网址):
http://udn.com/NEWS/SOCIETY/SOC6/9060345.shtml
5.备注:
作者: VVizZ (我很穷)   2014-11-12 15:24:00
傻傻的 为什么不写张遗赠遗嘱呢
作者: vaio5566 (卖肉56)   2014-11-12 15:25:00
八点档剧情
作者: birdy590 (Birdy)   2014-11-12 15:25:00
钱的事情还活着的时候就要处理, 一旦走了就完全两码事又还没办离婚 有遗嘱还是可以分不少
作者: VVizZ (我很穷)   2014-11-12 15:26:00
至少不会被告伪造文书阿..
作者: www8787 (进击derLoser®)   2014-11-12 15:27:00
http://youtu.be/XLPCLdZKdNY 很多权力 不懂就是亏
作者: rossikao (伊乃木及埃)   2014-11-12 15:29:00
都分居了.老公死后还想去拿钱,这脸皮....
作者: langeo (langeo)   2014-11-12 15:30:00
死前就该处理好 死后钱很难分
作者: VVizZ (我很穷)   2014-11-12 15:30:00
没办法 没离婚
作者: balakuo (...)   2014-11-12 15:30:00
先猜妻子是女老师
作者: ultraccs (shungs)   2014-11-12 15:39:00
又不是每个人都懂遗产的法律
作者: VVizZ (我很穷)   2014-11-12 15:44:00
没办法 应该在各大学都开民法必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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