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女搭火车遇猥亵 4次都是他
【联合报╱记者饶磐安/新北报导】
游姓工程师在火车上猥亵、以手指性侵女高中生,少女第4次
遭猥亵时,以唇语向旁边妇人求救说“他摸我”,妇人见义勇
为报警。游被依妨害性自主罪判刑7年2月,并赔少女及家长
100万元。
铁路警察局树林派出所长林永进说,“姑息只会让类似案件愈
来愈多”,建议乘客在列车遭到性骚扰或猥亵,勇敢大声呼救
。
法院调查,搭火车通勤的游姓工程师2010年11、12月间,从莺
歌车站搭火车到台北车站上班途中,利用车厢内人多拥挤,用
手提包和大衣掩护,3度猥亵同车的一名高中二年级女生,其
中一次甚至用手指伸进少女下体长达20分钟。
少女担心引来异样眼光,未在车上呼救,只向阿姨哭诉并写在
日记里;她三度受害后,带着防狼警报器防身。
2011年12月间,游第四度在车上猥亵少女时,她用力按下防狼
警报器,无奈警报器却在最要紧时刻没电,她不敢大叫,流着
泪转向身旁吕姓妇人,用唇语说“他摸我”;当时列车已进台
北车站,吕妇看懂后见游匆匆下车,立即见义勇为大喊“有色
狼!”并报警逮捕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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