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murray (无)》之铭言:
廖正井也自认,他是靠政绩在政坛上站稳脚步的立委,何况他的选区内,军公教人员比例
较少,不需要靠买票手段。
第七届立委选举期间,廖正井涉嫌交付观音乡廖氏宗亲会后援会总干事10万元,由他发放
给宗亲,另外还交付杨梅镇里长联谊会长陈永田105万元,转发给各里长每人3万元。后廖
正井以54.57%、7万1千多票击败民进党提名的郭荣宗等人当选立委。
2008年2月13日,桃园地检署以违反选罢法对廖正井求刑五年[1]。
2008年10月21日,桃园地方法院一审宣判当选无效(民事案件)[2]。
2011年5月26日,廖正井贿选案(刑事案件),台湾高等法院二审改判廖正井无罪,全案
仍可上诉。高院二审时,合议庭发现,检方当时侦讯相关证人时,过程违反刑事诉讼程序
规定,例如未全程录影、制作笔录未按当事人意思记载,或是证人陈述有瑕疵[5]。
2012年8月29日,廖正井贿选案(刑事案件),台湾高等法院更一审判决廖正井无罪,全
案仍可上诉。高院更一审认为,无积极证据证明贿选,判决廖正井无罪。合议庭认为,廖
庆福等人遭检方不当侦讯,供述内容不具证据能力,没有积极证据证明廖正井指示贿选,
或知情贿选犯行,谕知廖正井无罪。 [6]。
有没有KMT贿选都可以用奇怪的理由变成无罪的八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