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南部〉借宿染指友人女儿 判刑3年10月

楼主: crocus (哪来的)   2014-11-10 09:55:43
〈南部〉借宿染指友人女儿 判刑3年10月
〔记者李立法/屏东报导〕
好心借住却是引狼入室!
暂住友人家的蔡姓男子,见友人就读国中的女儿年幼可欺,竟起
色心,趁著酒意强拉少女进厕所,无视被害人月经来潮哭喊反抗
,强行侵犯,被害人父母愤而提告,检方以性侵犯行起诉,法官
却认定为猥亵,蔡男被处有期刑徒3年10个月,民事部分判赔90
万元。
性侵罪起诉 法官判猥亵罪
担任水泥工的25岁蔡姓男子,一年多前因工作关系借住朋友家,
以节省住宿开销,2个多月后,竟对时常见面打招呼的友人女儿
起色心,蔡男酒后藉著几分醉意,将少女强拉进厕所,无视被害
人为未满14岁的国中少女,而且还月事来潮,为逞私欲强行侵犯
,致使被害人身心受到难以抚平的创伤。
少女声泪俱下向父母揭发蔡男恶行,少女父母料想不到好心让友
人借住竟是引狼入室,遂报警处理,但蔡男矢口否认犯行,认为
是遭到诬陷;检方侦办后,依性侵未成年少女,恶行重大,向法
官求处10年重刑。
月事来也不放过 赔偿90万
法官检视相关证据及原、被告说词后,认为在被害人身上并未发
现蔡男的 DNA,加上被害人对性侵过程说词反复,性侵得逞的证
据力薄弱,改以猥亵罪论处,蔡男被判刑3年10个月;检方不服
提出上诉仍被驳回。
被害人家属附带请求民事损害赔偿,法官认为蔡男犯行重创少女
身心,侵害少女父母权益,处蔡男应赔偿被害人50万元以及被害
人双亲各20万元。
4.完整新闻连结 (或短网址):http://news.ltn.com.tw/news/local/paper/8289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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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 16岁性侵2岁 “没反抗”不算强暴
作者: bbdirty5566 (尊爵不凡蓝鸟40)   2014-11-10 09:57:00
郭俊麟表示:
作者: chrstine (只是路过)   2014-11-10 09:59:00
就被害人身上并未发现蔡男的DNA啊,这样是要怎么告强暴
作者: koidnar (Index)   2014-11-10 10:03:00
可能是被灵体性侵
作者: ebaby2003 (Kobe system )   2014-11-10 10:03:00
没物证也可以拼耶,那以后随便一个女的喊强奸阿不就完了
作者: kiergh (小香)   2014-11-10 10:03:00
罗生门
作者: eipduolc (松尾健太)   2014-11-10 10:08:00
不大可能无物证判这么重
作者: SQUAD12345 (QQ)   2014-11-10 10:10:00
罗赖把
作者: koidnar (Index)   2014-11-10 10:12:00
不过真的又够虾90万3年多,还没干到
作者: purpose (秀才遇到肥宅兵)   2014-11-10 10:23:00
一个垃圾强奸犯,只需要关三年,小印度无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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