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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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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盗获原谅 提心吊胆7年…自首
3.完整新闻内文:
【联合报╱记者饶磐安/新北报导】
2014.11.10 03:12 am
何姓、戴姓男子七年前持刀洗劫李姓友人住处金饰,事后签本票给李父,作为不报警条件
,却毁诺未还钱,李父早已原谅他们,但未说出口,七年来守诺没报警。戴七年来天天提
心吊胆李父报警,会被判重刑而自首,却在自首后与何恩将仇报,翻供反咬李父强迫签本
票。
早已经放下怨恨的李父,反而当庭表示不愿追究,多次向法官求情,盼从轻发落。法官仍
认定戴自首,依加重强盗罪判刑五年六月,判何七年两月徒刑。
李父说,强盗罪刑期很重,不忍心见戴、何年纪轻轻一时失足,就得浪费青春蹲苦牢,“
我早就原谅他们了”;七年来他虽然没有告诉两人已原谅他们,从没想过报警和讨债,也
没持本票声请强制执行。
法院调查,戴姓及何姓男子二○○六年四月间,见李姓友人家中富裕而起贪念,两人持蝴
蝶刀到李家,诱骗他开门后,架住独自在家的李,随即押李到李父的房间内搜刮卅多只金
戒指、金牌等金饰,恐吓李不得张扬,否则要砍他,随即逃逸并典当赃物。
李父回家发现金饰不见质问,李才说出实情。李父找到戴、何,两人承认洗劫李家,但保
证还钱,并签廿万元本票,哀求李父放他们一马,不要报警,获李父同意。
但何只还八千元给李父;戴却一毛未还,他天天提心吊胆,担心李父会报警,他会被判重
刑,决定自首以获减刑,去年四月向新北市警局三重分局自首,但自首后与何都未出庭被
通缉,两人今年六月被查获遭羁押。
戴原本认罪,但到法院又翻供否认,两人甚至反指受李父胁迫签本票,对犯案情节供述不
一,避重就轻,未获法官未采信。
法官认为,依一般常情,强逼他人签本票者,必急于催债或持票声请强制执行。李父七年
来未要求何、戴还钱,且未持本票声请强制执行,多次向法官求情,宽容以待,没有必要
虚构案情诬陷,认定两人犯加重强盗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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