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爆卦] 连胜文昨晚名言

楼主: MPSSC   2014-11-08 14:10:43
※ 引述《kai5566 (改名Dirk_AI56)》之铭言:
: 干 简直智障
: 如果"屡"罚不听,我们就"再罚"
: 你他妈就已经"屡罚"了 你处理方式竟然白痴到是"再罚"
: 这跟马英久说吃一个便当不饱 你有没有再吃一个 的逻辑是不同的
: 马英久这个奖的还算有逻辑(只是是权贵逻辑
: 屡罚不听 代表已经罚很多次了 然后还不听
: 解决方式是 那我们再罚一次^___^
: 已经被罚100次都不怕 会怕你多罚这一次吗?
: 干你妈白痴猪脑
问题不在罚,是罚多少企业会怕
以现在中华民国可笑的法律,罚金只有几十万,对年营业额几百几千亿的企业,会怕吗??
但如果改成"罚你年营业额的百分之三"+"一罪一罚",一堆大老板铁定怕
但长期官商勾结的kmt会允许这样修法吗????
(kmt的官商勾结快100年了,最有名的案例就是宋子文,不知道宋子文是谁??google吧)
作者: YamagiN (海在森林中长大)   2014-11-08 14:12:00
还是一句话 某D选个市长自以为有总统的权力
作者: klarc (拾月暗)   2014-11-08 14:14:00
看到姓宋想也知道是宋氏三姊妹家的人
作者: dan310546 (00)   2014-11-08 14:18:00
世界首富!!
作者: DogCavy (蒙面卡飞猫)   2014-11-08 14:21:00
以后毛利直接+百分之三让你罚
作者: den1985 (昌哥)   2014-11-08 14:29:00
就把公司做小百分之三就很小很小了不要小看台湾人
作者: jenqhau (真好)   2014-11-08 14:32:00
罚一点用也没有,大统也罚的不疼不痒,远通的罚款也没用嘘错 推回来
作者: craymond (认知失调ing)   2014-11-08 15:11:00
应该营业额3倍吧
作者: participate   2014-11-08 15:14:00
推,就是该照营业额作基准开罚! 不然没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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