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胡志强贿选?民进党要求台中地检署尽速侦

楼主: iamalam2005 (山风)   2014-11-07 20:02:30
记者朱蒲青/台北报导
2014-11-07 18:02
民报:http://ppt.cc/G3rc
针对劳工团体拟于15日成立挺胡后援会,相关游览车资、保险、便当、矿泉水由胡志强总
部补助经费,民进党发言人黄帝颍今(7)日晚间表示,本案件他要求台中地检署依法侦办
,对贿选情势调查清楚,并依据最高法院判决及法务部函释以免费餐饮作为支持特定候选
人之对价,为贿选标准行为之样态。胡志强后援会,以提供便当等方式支持特定对象,符
合贿选罪要件,检察官必须依法调查,以端正选风。
本报接获爆料,指胡志强总部为了动员顺利,让各职业工会将游览车资、餐饮等费用的发
票抬头用“胡志强竞选总部”,律师认为有贿选之嫌,呼吁检方应详查。
距离选战仅剩20余天,台中市长胡志强为了寻求连任,在本月15日(周六)晚间举办劳工
团体挺胡后援会成立大会,本报接获爆料,指胡志强总部为了动员顺利,让各职业工会将
游览车资、餐饮等费用的发票抬头用“胡志强竞选总部”,律师认为有贿选之嫌,呼吁检
方应详查。
爆料人拿出一份“大台中职业总工会”的11月4日函文,主旨“台中市劳工团体挺胡后援
会成立大会暨劳工团结大会造势活动”,说明将于11月15日晚上6到8时,于河南路三段竞
选总部对面空地举办,并于说明2“补助经费”明白写着游览车资、保险、便当、矿泉水
发票抬头:胡志强竞选总部。
这份函文所留的承办人刘小姐接获本报查证时,坦承此文是由他们所发,但强调此事是奉
理事长王敏村指示办理,内容也依王的意思撰文发出,但无法回应内容是否有违法之嫌,
请记者留下电话,承诺将请理事长回应,但记者至发稿为止均未获王敏村回电。
胡志强竞选总部执行长张树森接到本报查证时,转交发言人陈雪慧回应表示,总部这边“
并未对职业总工会传达,开什么发票呀这些问题”,实情如何总部并不清楚,接获记者查
证时,陈雪慧说有去电理事长王敏村处询问,她转述总工会也询问过法律顾问,表示“处
理造势活动的时候,这些都是合法的”。
至于大台中职业总工会若汇整收据,前来向胡志强总部请款,陈雪慧表示:“报帐的事情
我不是那么清楚,行政组处理的状况我还要再了解,我们并没有要求工会要开发票,或者
要写抬头这些事情”。
执业律师黄国城对此表示,从此案来看,胡志强总部似为“以交付不正利益”,“为一定
之竞选活动者”,在《公职人员选举罢免法》第97条中有明文规定,他认为职业总工会的
行为,涉及不正利益的便当经费就超过30元,显然有违法之嫌,应交由检察官详查,也呼
吁胡志强总部应出面说明,以端正选风。
备注:吃紧弄破碗
作者: psplay (乱世中一个小小书僮)   2014-11-07 20:03:00
KMT不意外~ 检方真的会调查吗? 下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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