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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ll377 (nightowl)
2014-11-07 17:27:14http://ppt.cc/Z5kq
开刀治腿反害少年截肢 整形名医改判有罪
2014年10月07日18:11
曾任台湾烧伤暨伤口照护学会秘书长的整形名医黄慧夫,6年前为一名车祸受伤的14岁李
姓少年做右腿筋膜切开术,少年术后第5天自行转院,却发现右小腿因血管阻塞坏死引起
败血症,被迫截肢,少年家属控告黄男涉犯业务过失伤害致重伤罪嫌,一审认定黄男无过
失判无罪,高等法院指黄男术后仅巡房诊视一次,未追踪确认少年腿部血液循环有无恢复
顺畅,认定黄男有过失,今逆转改判4月徒刑,得易科罚金12万元定谳。
受害少年当时就读国一,虽因偷骑家人机车兜风出车祸,家属仍很心疼年纪轻轻就少一条
腿,高院审理时,已20岁的李男装着义肢出庭,并无愤恨情绪。当时任职亚东医院的黄男
坚称无过失,指少年当时转院林口长庚医院的病历记载到院时皮肤温暖、肤色粉红,没有
缺血发绀的紫黑色,显示截肢非他手术失败所致。
高院指鉴定报告未明讲手术是否成功,但接受筋膜切开术最重要的后续治疗,就是确认血
液循环是否恢复顺畅,黄男仅于术后隔天到病房巡视少年,之后未再出现,病历也没记载
患者血液循环状况,以致其他医护人员未能及时发现,不仅违反医疗常规,也错失补救时
机,因此改判有罪。(黄哲民/台北报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