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怒问连胜文!
连胜文,作为一个企业界的名家,你知道“营业秘密法”第10条吗?
第10条这样规定
“有左列情形之一者,为侵害营业秘密。
一、以不正当方法取得营业秘密者。
二、知悉或因重大过失而不知其为前款之营业秘密,而取得、使用或泄漏 者。
三、取得营业秘密后,知悉或因重大过失而不知其为第一款之营业秘密,而使用或泄漏
者。
四、因法律行为取得营业秘密,而以不正当方法使用或泄漏者。
五、依法令有守营业秘密之义务,而使用或无故泄漏者。
前项所称之不正当方法,系指窃盗、诈欺、胁迫、贿赂、擅自重制、违反
保密义务、引诱他人违反其保密义务或其他类似方法。”
今天,蔡正元取得对手的选战机密,事后除“使用”来拔桩(拜访丁渝洲)之外,还公
然“泄漏、流传”他人之机密,这些行为,都是商场上违反“营业秘密法”第十条的行为
。
你在自己的选战中敢这样做,如何相信你在商业上会遵守“营业秘密法”?你选举可以
背叛政治道德,商场上你会信守商业道德吗?谁会相信?
商业上,蔡正元这种行为是重罪,该法第13-1条规定:
“意图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利益,或损害营业秘密所有人之利益,而有下列情形之一
,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得并科新台币一百万元以上一千万元以下罚金:
一、以窃取、侵占、诈术、胁迫、擅自重制或其他不正方法而取得营业秘密,或取得后
进而使用、泄漏者。
二、知悉或持有营业秘密,未经授权或逾越授权范围而重制、使用或泄漏该营业秘密者
。
三、持有营业秘密,经营业秘密所有人告知应删除、销毁后,不为删除、销毁或隐匿该
营业秘密者。
四、明知他人知悉或持有之营业秘密有前三款所定情形,而取得、使用、泄漏者。
前项之未遂犯之。”
你今天不但不敢和蔡正元的行为切割,还让他去拜访丁渝洲,公然“使用”营业机密!
一犯再犯,挑衅社会的道德防线!你是无知?无能?还是你根本就是坏蛋?
豪门官宦之后参选,拿对手的机密资料来泄露、流传、使用,选举选成“邪恶的总合”
,好堕落!
还是请回答我的问题:
1、你在商场上,有遵守“营业秘密法”吗?
2、以你对“营业秘密法”的了解来比照,你认为蔡正元的行为正当吗?
作者:
d200190 (瞌睡熊)
2014-11-07 00:06:00不知道、跟我无关
作者:
Areso (Areso)
2014-11-07 00:06:00这才是原点
作者: gdgy 2014-11-07 00:06:00
我不是企业名家 我只上过8堂课
作者:
showind (矿泉水空瓶)
2014-11-07 00:07:00不要挑战哥大JD 你伤不起的
作者:
ntpupu (新台币PUPU)
2014-11-07 00:07:00切割囉~
作者: kenro 2014-11-07 00:08:00
好笑的神猪还跟着加码,扯阿扁,说用选票制裁 XDD
作者:
eddy13 (eddy)
2014-11-07 00:08:00选举关营业什么事呀?
作者:
ryankkk (中国人给狗干)
2014-11-07 00:11:00党工该睡搂^^ 一直回文有没有加薪阿
作者: fragment1000 (吹头发) 2014-11-07 00:13:00
推
作者: daemonshadow (守护之影) 2014-11-07 00:13:00
作者:
simata (gogogo)
2014-11-07 00:13:00高调
作者:
blackone979 (ææ´¾ã¯ä¿ºã®å«)
2014-11-07 00:14:00就有智障拿到人家的秘密资料还拿出来大肆炫耀
作者:
Drizzle (相信自己)
2014-11-07 00:14:00推
作者:
Areso (Areso)
2014-11-07 00:14:00连胜文:我有财经专长 深谙企业成功之道 投我可以为你们招商
作者:
WizZ (革命家的老二特别浪漫)
2014-11-07 00:17:00挺牵强的发现选罢法没有处罚这种东西所以乱扯营业秘密法 这是立委水
作者:
ttykimo (FOX)
2014-11-07 00:18:00管妈只是类比,没有说适用
作者:
WizZ (革命家的老二特别浪漫)
2014-11-07 00:18:00准吗??
作者:
rayonwu (皂丝)
2014-11-07 00:19:00推
作者:
ttykimo (FOX)
2014-11-07 00:19:00但蛮牵强就是
就算是类比也很奇怪,营业秘密什么时候可以类比成选举
作者: drigo 2014-11-07 00:20:00
这款立委。。。营业秘密法不是这样用的 = =" 难怪台湾的立法品质漏洞百错
作者:
sevenny (青色的雪菲尔)
2014-11-07 00:21:00再切割就剩下自己一个人了啦
推管妈!!!!!!!!!!!!!!!!!!!!!!!!!!!!
作者:
aahoo (费攸曼)
2014-11-07 00:25:00管妈 Cool
作者:
WizZ (革命家的老二特别浪漫)
2014-11-07 00:26:00又要被止兀笑了 哀 来点会的好吗
作者:
Clieff (闷)
2014-11-07 00:26:00战的是秘密保护的职业道德 商场上如此 政治上亦如是
作者: deceaseslash 2014-11-07 00:27:00
窃听偷别人名单叫做爆卦??板上哪个爆政治卦是窃听来的 你去报警把他抓走好吗
作者: oceanman (随便) 2014-11-07 00:29:00
祭止兀真的各种秀下限~跟以前邱毅没两样
作者: deceaseslash 2014-11-07 00:29:00
怎么KMT老是窃听别人窃听的理所当然
作者:
kutsu (YJ forever)
2014-11-07 00:33:00管妈赞
作者: elfrose 2014-11-07 00:34:00
连:我只是个掮客,不需要知道那么多
作者:
zorg (zorg)
2014-11-07 00:35:00犀利~
作者:
simata (gogogo)
2014-11-07 00:35:00高调
作者:
qqq0103 (fqdf)
2014-11-07 00:40:00===========连皇马皇一个样,法律只准对别人不准对自己
作者:
Refauth (山丘上的长号手)
2014-11-07 00:48:00明明就不知道,要怎么守法?荒谬。
作者:
egg781 (å–µå‰)
2014-11-07 00:49:00连管妈都受不了骂他了XD这篇文章脑中自然浮现管妈激动的配音
作者:
asd00726 (GG右侧安装)
2014-11-07 00:54:00党工还没下班啊
作者: ooouuooo (小飞侠) 2014-11-07 00:54:00
推
作者:
kennistoy (kennistoy)
2014-11-07 00:58:00对方连智慧财产权都不鸟了,都可以说公众人物没有肖像权
作者:
omaha (然后各自梦游余下生命)
2014-11-07 00:59:00推
作者:
Aeryzephyr (IN JP SYS.no chinese)
2014-11-07 01:00:00连:任何法律与kmt党员意志抵触者无效
作者:
jimihsu (j3小)
2014-11-07 01:00:00不好意思喔,法律只用来管没有党证的人
作者:
magi3Q (我ä¸è¦å›°é›£æŠŠæˆ‘馬åŠä¸‰)
2014-11-07 01:02:00连D只知道国民党就是法律 其他都不重要
作者:
myass ( 空)
2014-11-07 01:02:00连d:不好意思 我八堂财经课没教这个
作者:
kazeki (1028蝎宝宝)
2014-11-07 01:17:00推
作者:
tenbear (tenbear)
2014-11-07 01:21:00乱讲ㄧ通
作者: agen (master) 2014-11-07 01:21:00
哥伦比亚法律JD不会不知道吧?!?!
作者:
b1987517 (come on!!come on!!)
2014-11-07 01:35:00切割囉~~~次元刀出鞘!!!
作者:
simata (gogogo)
2014-11-07 01:39:00高调
作者:
joe2233 (~ Everlasting ~)
2014-11-07 02:10:00推
作者:
ooxxman (踏上旅程)
2014-11-07 02:32:00那是个人行为 与连公子无关 有问题检调自会查(检调装死中
作者:
Lyon9 (一点滴诗意)
2014-11-07 03:51:00当然不敢说适用 法又不是欧巴桑订的... 还有类比还是类推要不要讲清楚
作者: dubedube 2014-11-07 04:39:00
怒推
作者:
Tuscany (台湾中国 一边一国)
2014-11-07 05:20:00推
作者:
Moratti (哭哭)
2014-11-07 05:46:00推
作者: koala2010 (橘子汽水) 2014-11-07 06:03:00
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