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哄小女友卖淫还车贷 还嫌她脏
2014-11-06
〔记者王定传/新北报导〕少女小美(化名)自愿下海援交,帮大她15岁的连姓男友缴车
贷,连还当马伕载她接客;恶劣的是,连嫌女友替人口交太恶,曾对她说“可不可以先漱
口再亲嘴”。新北地院依妨害性自主等罪,判连5年半徒刑,并科罚金5万元,可上诉。
检警调查,连姓保全与就读国一的小美交往,2人在汽车旅馆发生5次性行为,连男后来车
祸无法工作,缴不起机车分期贷款,对小美说“如果没钱缴车贷,就没办法载妳出去玩”
。
连男于是以每次3000元至4000元不等价钱带小美去援交,自己还充当马伕,小美虽同意但
颇有怨言,曾在写给男友的情书中说“虽然不喜欢跟客人做那档事,但为了你愿意忍受”
。
连男为安抚小美,每次她接完客后,都会以“甜言蜜语”安慰并载她回家。
不过据指出,连男有次接小美回家,疑嫌她替人口交太恶,竟说“可不可以先漱口再亲嘴
”,令小美傻眼。去年7月底,警方网络巡逻乔装寻芳客将小美带回警局,查出连男及2名
嫖客涉案。
法院审理时,连男的辩护人说,性交易所得都由小美保管,因连男有阵子没工作,小美才
将金钱交给连男,与意图营利构成要件不同。不过,连曾于警讯时坦言“因要缴利息,没
有收入,女友才下海援交赚钱,所得做为生活开销与贷款利息”。
合议庭认定连触犯图利使未满18岁之人为性交罪,与对未满14岁女子为性交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