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弟是键盘法律系学生,看到大家在讨论刑法第146条二项虚迁户籍妨害投票罪,
刚好小弟一年多前写过本罪的报告,希望能稍稍分享一下。
会浮上来回文的主因是我看了前面所有的回文、推文,
几乎没有人注意到本罪有罚「未遂犯」(刑法第146条三项),以为没投票就没事了,
因此特别说明一下,希望大家可以多留意。
好的,那「未遂犯」是什么意思呢?
举个常见的例子:杀人罪有处罚未遂犯,并不是真的让人死掉了才要处罚,
通常犯罪的流程可能是:
准备犯案枪枝
作者:
sugizo0 (台湾鲁蛇)
2014-11-05 01:18:00多谢解释
作者:
watashiD (watashiD)
2014-11-05 01:19:00可惜现在不是时候
作者:
cattgirl (小喵超爱合购)
2014-11-05 01:19:00推良心道长
作者: aero021 (樱花勾吻鲑) 2014-11-05 01:19:00
推2F 突破盲点了!
没有 只是 "意图使特定候选人当选" 好像有点微妙?
作者:
NTUpope (Taiwan is Dog)
2014-11-05 01:20:00迁徒自由的迁徒乃系就事实行为而言 户籍法第16及17条规定
作者:
kaky (菩提本无树明镜亦非台)
2014-11-05 01:20:00重点在户籍...海外的没有迁户籍
作者:
NTUpope (Taiwan is Dog)
2014-11-05 01:21:00迁出入原乡(镇、市、区)三个月以上 应为迁出入登记
作者:
NTUpope (Taiwan is Dog)
2014-11-05 01:23:00虚迁户籍 应解释为无迁徒事实 或迁徒发生未满三个月而为迁入登记
作者:
nektsu2 (N)
2014-11-05 01:24:00中国大陆可以迁户籍啊 台商也是有人迁籍到大陆
谢谢上面NTU大大的补充!回1楼,被抓的好像就是因为有对价关系,容易被盯上XD
作者:
NTUpope (Taiwan is Dog)
2014-11-05 01:28:00实务上的着手认定 笔者觉得OK 再加上笔者见解 要有投票权设籍满4个月+前3个月的迁徒居住 7个月210天 共资格呱呱够资格呱呱坠地来到世上
作者:
NTUpope (Taiwan is Dog)
2014-11-05 01:32:00立法理由中 "为了求学、就业、当兵等等因素迁户籍" 笔者
但我依稀记得好像有学者主张要当天领票才着手,有点忘惹
作者:
NTUpope (Taiwan is Dog)
2014-11-05 01:34:00认为应解作 因求学...迁徒未满三个月而为迁入登记毕竟户籍法 迁出入原乡三个月以上 应为登记 无由推论出迁出入原乡未满三个月 不得登记
作者:
NTUpope (Taiwan is Dog)
2014-11-05 01:39:00以上笔者键盘法学即兴创作 仅供练嘴砲之用 你不觉得笔者头尾对户籍法该几条的逻辑 前后反差很大吗
对啊有啊 哈哈哈哈 想说怎么变成「无由推论出」XD
作者:
NTUpope (Taiwan is Dog)
2014-11-05 01:55:00为了求学、就业、当兵也非不可理解成为了学区为敦亲睦邻就业机会而"借户口"...
作者:
bimmers0 (be it)
2014-11-05 05:17:00理由写“因为我要投连胜文一票”会过吗?
作者:
aners (aners)
2014-11-05 07:41:00我相信:有没有罪的关键在有没有党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