懊悔猥亵8旬农妇 醉汉10万元换和解
【联合报╱记者王宏舜╱即时报导】
2014.11.04 05:18 pm
郭姓男子(51岁)4月26日到台北市行义路找朋友喝酒,他看见一名妇人进入路边的简易型
厕所,尾随进入、“正面”熊抱,并以自己胸膛顶住女方胸部。被害人挣扎呼救,郭仍将对
方甩进厕所猥亵;友人听到呼救声,连忙上前制止。郭酒醒后才知被害人高龄80岁,对自己
的行为懊悔不已。
士林地方法院依强制猥亵罪判郭有期徒刑6月,得易科罚金,缓刑3年,缓刑期间付保护管束
。
老妇人开庭时,2个儿子也陪母亲出庭;郭看到被害人时,低头羞赧。郭以10万元换取和解
,老妇人也同意原谅,法官考量郭还有未成年子女要扶养,经济状况并不富裕,予以缓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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