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爆卦] 国民党蓝鹰小组固票手册!

楼主: Hyacinth   2014-11-04 16:14:35
1.公职人员选罢法第56条第2款规定不得于投票日从事竞选或助选活动,但如果这个小组
只是打电话“礼貌性请求前往投票”的话,其实是有模糊空间。
2.“不能带手机进场”是公职人员选罢法第65条第3项的规定,不过规范对象只有选举人
及其家属(若需要家属陪同协助投票者),并没有规范到监察员(即俗称监票员)。
3.原作者翻拍图片里,并没有“通报未投票名单”的字样,另外投票所里的监察员(监
票员)是接触不到选举人名册的,他们要怎么知道谁有来谁没来投票?我很好奇。
※ 引述《windlover081 (windlover)》之铭言:
: 我梦到一位党工朋友
: 去参加 KMT 举办的投票所固票干部训练
: 拿到一本教战手册,内容光怪陆离
: 堪称无耻奥步大全!!!!!
: http://imgur.com/EP0BzUY
: http://imgur.com/nqGY2Jz
: http://imgur.com/AMSi3rt
: http://imgur.com/AzTV30T
: 以下随便举几个例:
: 1. 投票日当天催票很明显违法啊!
: 2. “所外顾票小组工作人员除密切联系所内党籍监察……”
: 投开票所内的监票员,不能带手机呀!
: 带了也得关机不是吗?这也违法了吧!= =
: 3. 再来,由所内监票人员通报“未投票名单”出去
: 这很明显是违法的吧!所内监票人员可以这样通报吗?
: 要不要投票是个人自由
: 丁守中委员出局、党员含血含泪
: 最后决定不去投票,难不成也要被秋后算帐!?
: 国民党这样糟蹋我们的民主和法治...
: 1129台湾人一定要站出来,给国民党好看啊!!
作者: MatheFuck (妈英告)   2014-11-04 16:15:00
中华民国宪法:国民党犯罪=查无不法。
作者: teremy (乡民代表)   2014-11-04 16:15:00
驻版记者没有人要(敢)报???
作者: hitsukix (胖胖)   2014-11-04 16:16:00
这东西应该不是啥很难拿的东西
作者: sharkimage (生日那天的甜蜜 ~知道效m)   2014-11-04 16:24:00
第三点好诡异"如有支持者尚未投票,请立即到府催票" <<这样也行
作者: baronterry (我是谁)   2014-11-04 16:26:00
一人五百+脱衣女郎陪伴的游览车要出来惹吗?
作者: linWisteria (太over不好)   2014-11-04 17:08:00
原始图有写到请人在外面点人头来看谁没来投票
作者: Leeabel (亚伯)   2014-11-04 17:50:00
长法律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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