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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钱的最贵”…捡尸赔40万 再判3年2月
【联合报╱记者白锡铿/台中报导】
2014.11.01 02:45 am
在酒店上班的女子“小春”,去年喝茫后穿小礼服打赤脚至加油站,向加油民众娇嗔“抱
抱、带我回家”,杨男带她到汽车旅馆嘿咻,二审判杨男赔偿被害人40万元,昨还依乘机
性交罪,判刑3年2月;莅庭检察官吴文忠说:“没有钱的最贵!”呼吁不要随便捡尸,小
心被判重刑。
检察官吴文忠表示,酒店、PUB旁常有男子潜伏,专找烂醉如泥女子捡尸带到汽车旅馆嘿
咻,但“免钱的最贵”,以本案为例,双方调解未果,二审杨男赔40万和解,还被判刑3
年2月。
吴文忠强调,被害人在酒店上班,遭杨男载到汽车旅馆嘿咻后,打电话回公司报告“任务
完成了”,酒店回称“妳没有出场”,她才报警。
杨男犯后坦承犯行,因无前科且已赔偿40万元,检察官向法官请求给杨男缓刑机会,但法
官以杨男未完全认罪判刑,他考虑上诉。
杨男(37岁)坦承带“小春”到汽车旅馆,但辩称对方与他嘿咻时不是很茫,他事后拿
3000元给对方,“小春”放入皮包,还骂他小气鬼。
但二审查出“小春”搭汽车旅馆代叫的出租车,返家时身上无钱可付车资,到家里上楼拿
钱支付,足证杨男狡辩,犯行足以认定。
判决指出,“小春”去年2月9日凌晨下班已酒醉,到加油站向杨男表示“抱抱、带我回家
”,打开杨的BMW右后车门进入车内,杨加完油即载“小春”离开,直接到汽车旅馆嘿咻
。
“小春”在过程中惊醒,发现杨压在她身上,误认杨是酒店客人并未挣扎,事后打电话向
公司报告,酒店告知没有出场,她才发现杨非酒店客人,报警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