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到底下的推文 我只能说有人护得太恶 太脑残
恶心得就像黑心油一样
这封电子公文 E-mail 的标题 明明就是:
【奉许次长指示。请尽速同步赴顶新公司稽查越南进口油脂。】
为什么要去稽查? 是因为与先前稽查的资料对不起来,所以要求再去查一次。
明明就是要求屏东县政府【尽速赴】 就是快点去厂区查资料
接着才是讲怎么查的细节与要求要查那些东西
去了之后 要先请厂商提供各年度进口油脂的批量资料
但是这公务员可能比较懒 想说只是要查批量资料的话
就把公文转过去 要厂商自主通报
于是就没【尽速赴】厂商查厂
一堆人在那护航 屁说:公文是说要先请厂商提供资料
我听你们在巴𫗦
就算按照指示 亲赴查厂之后 先请他们提供资料 然后带回去比对 也叫先请
去查厂 资料带回比对 这样事情就结束了
到底在护个屁航的
懒就懒 涉嫌泄密就涉嫌泄密 不然顶新也不会十万火急的叫越南的负责人回来串供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