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问卦] 应该要找人埋伏在吕秋远家,并且偷袭他

楼主: aImErPeD (小溼溼)   2014-10-31 04:14:30
※ 引述《zft777 (谁赞成?谁反对?)》之铭言:
: 好
: 我懂了
: 然后呢
: 现在就是死者为大了啦
你确定你懂了?
然后我也看不懂妳是站在屋主还是站在死者那边~
目前一开始对屋主的定罪走向是"过失致死罪" 刑期两年耶
死者为大的话 我想法官就直接表示 "死者为大 送你个伤害致死罪" 刑期七年
吕律师的论点 有两大篇文章 你都看完看懂了?
: 死人不会讲话
: 反正偷窃只是小罪
: 大事化小 小事化无就好了嘛
: 一定要动真格吗
: 凡事好好说就好了
这是什么话?! 都不用再侦察的吗?!
舆论一面倒的倒向屋主那边 认为判过失致死罪还太重
防卫过当(刑期再短一点)的也有 甚至还有正当防卫(无罪)的
正当防卫应该是不用再讨论了 不可能
相信法院内部 自己人在意见上也一定会有攻防 过失致死、伤害致死等等
这一切难道不用进一步厘清吗?
经由现场进一步勘验或向屋主问讯来还原现场
窃贼被发现后
(1)有意图伤人甚至是杀人想要逃脱→屋主反抗→互相扭打→窃贼死亡
→屋主反抗→窃贼认输无力再战→屋主继续伤害致死
好 来判断过失致死、伤害致死甚至是防卫过当
(2)无伤人杀人意图,只想摆脱屋主逃脱→屋主制服后继续伤害致死
以吕律师的论点来看 应该走向伤害致死 因为屋主人高马大 还练过
而且 入侵者行为只是偷窃 并没有到强盗这么严重
: 对啦书读比较多比较强
: 其实现在屋主就输在没一个名牌律师
: 不然今天假设现在是神猪杀人好了
: 你觉得神猪会无罪释放还是吃个伤害致死罪咧?
: 说那么多干嘛
: 不就是有钱判生 没钱就当案例啦
: 不然法官读那么多书干嘛
: 当然要学以致用阿
: 玩玩文字游戏
: 不然不爽不要XX
窃贼有错有罪在先是没错 但是终究是人命一条
或许屋主会请律师要求在攻防上得到越小的罪名越短的刑期
而法官检察官则透过问讯或现场勘验来得到他们最后定罪的情报
但现在一切未明
看在现在主张屋主无罪的人
如果事实上是窃贼被发现后 认命了 完全没抵抗 但是还是被打到死
然后屋主被认定为正当防卫无罪
你们还会认为 这样是对的吗?
作者: hsiawenc (公司有法务,如有一宝)   2014-10-31 04:15:00
辛苦了,花时间教育法盲
作者: wayne200135 (军武王)   2014-10-31 04:17:00
现在不是说窃贼有反抗.屋主才抵抗窃贼
作者: blaz (开花大叔)   2014-10-31 04:18:00
脑补没反抗也不见得比较高级
作者: wayne200135 (军武王)   2014-10-31 04:19:00
不就是我刚打的哪篇.和鎗王之王一样嘛~真相不明现在知道的情况都是屋主夫妇所说的要如何查出事情始末真相.难就难在这
作者: blaz (开花大叔)   2014-10-31 04:26:00
无罪推定,除非能证明屋主刻意虐杀不然请检方拿出证据吧
作者: a1122334424 (kuroneko)   2014-10-31 04:33:00
其实也要看对技术本身认识有多少 武术板有一点点讨论
楼主: aImErPeD (小溼溼)   2014-10-31 04:35:00
无罪推定跟本案一点关系都没有喔
作者: NanFish (厌倦)   2014-10-31 04:43:00
不过这真的是死无对証了 只能听屋主这方说法 其他就只能看有没有武器 若没有好像也很难知道盗贼到底有没有先攻击验伤屋主身上的伤? 想不到其他可能的佐证了
楼主: aImErPeD (小溼溼)   2014-10-31 04:50:00
真的死无对証 只能验伤 屋主问讯 现场勘验 还有检方跟法官们的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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