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zft777 (谁赞成?谁反对?)》之铭言:
: 好
: 我懂了
: 然后呢
: 现在就是死者为大了啦
你确定你懂了?
然后我也看不懂妳是站在屋主还是站在死者那边~
目前一开始对屋主的定罪走向是"过失致死罪" 刑期两年耶
死者为大的话 我想法官就直接表示 "死者为大 送你个伤害致死罪" 刑期七年
吕律师的论点 有两大篇文章 你都看完看懂了?
: 死人不会讲话
: 反正偷窃只是小罪
: 大事化小 小事化无就好了嘛
: 一定要动真格吗
: 凡事好好说就好了
这是什么话?! 都不用再侦察的吗?!
舆论一面倒的倒向屋主那边 认为判过失致死罪还太重
防卫过当(刑期再短一点)的也有 甚至还有正当防卫(无罪)的
正当防卫应该是不用再讨论了 不可能
相信法院内部 自己人在意见上也一定会有攻防 过失致死、伤害致死等等
这一切难道不用进一步厘清吗?
经由现场进一步勘验或向屋主问讯来还原现场
窃贼被发现后
(1)有意图伤人甚至是杀人想要逃脱→屋主反抗→互相扭打→窃贼死亡
→屋主反抗→窃贼认输无力再战→屋主继续伤害致死
好 来判断过失致死、伤害致死甚至是防卫过当
(2)无伤人杀人意图,只想摆脱屋主逃脱→屋主制服后继续伤害致死
以吕律师的论点来看 应该走向伤害致死 因为屋主人高马大 还练过
而且 入侵者行为只是偷窃 并没有到强盗这么严重
: 对啦书读比较多比较强
: 其实现在屋主就输在没一个名牌律师
: 不然今天假设现在是神猪杀人好了
: 你觉得神猪会无罪释放还是吃个伤害致死罪咧?
: 说那么多干嘛
: 不就是有钱判生 没钱就当案例啦
: 不然法官读那么多书干嘛
: 当然要学以致用阿
: 玩玩文字游戏
: 不然不爽不要XX
窃贼有错有罪在先是没错 但是终究是人命一条
或许屋主会请律师要求在攻防上得到越小的罪名越短的刑期
而法官检察官则透过问讯或现场勘验来得到他们最后定罪的情报
但现在一切未明
看在现在主张屋主无罪的人
如果事实上是窃贼被发现后 认命了 完全没抵抗 但是还是被打到死
然后屋主被认定为正当防卫无罪
你们还会认为 这样是对的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