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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由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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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夫偕女进摩铁 看电视没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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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夫偕女进摩铁 看电视没办事!
自由时报 – 2014年10月30日 上午8:42..
通奸不起诉
〔自由时报记者余瑞仁/桃园报导〕俗话说“抓奸得在床”,即使逮到另一半与异性开房
间、没办事,提告也很难胜诉!
老婆找征信社抓奸
新北市54岁的沈男被妻子怀疑有外遇,但怎样都找不到“破绽”,于是花钱找征信社协助
抓奸,今年4月25日晚间追踪到沈男开车载着也是54岁的周姓妇人,从新店区直奔桃园县1
家汽车旅馆开房间。沈妻等人追踪到摩铁外,沈妻气得咬牙切齿,没多久就耐不住性子,
闯进房间“抓奸”,逮到沈男与周妇共处一室,状告2人通奸。
桃园地检署调查时,沈男与周妇都否认有奸情,2人进入汽车旅馆,只是“看电视、纯聊
天”,称说双方只是好友关系,并未逾矩发生肉体关系。
怒 耐不住性子急闯
虽然如此说法令人难以信服,但检察官勘验沈妻提出的抓奸现场录影光盘与拍摄的照片,
发现沈男与周妇并非被“抓奸在床”,而是衣着完整的在房间内,且因沈妻提不出其他通
奸罪证,检察官在缺乏直接证据下,昨天侦结予以不起诉处分。
2人辩开房间纯聊天
检方表示,通奸的构成要件为“男女性器官接合”,证据的取得相当困难,仅凭片面怀疑
指述,即使情况可疑,仍难以定罪。这类抓奸不在床而获不起诉的案例相当多,过去还曾
有通奸案情为妻子逮到丈夫与女子一起“泡温泉”,即使双方赤裸,仍因“性器官未接合
”,也获检察官予以不起诉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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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w.news.yahoo.com/人夫偕女进摩铁-看电视没办事-00425032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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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备注:
你信?
内文格式怎么又改啊?上次改标题 这次改格式 烦死了 一次改好行不行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