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SuperPenguin (企鹅会飞)》之铭言:
: 建议一些乡民不要再打稻草人了
: 我知道你们很关心,但其实有更多值得你们关注的事
: 检察官没有权力决定不起诉他(虽然他们都不会起诉警察。)
: 倒是检察官用伤害致死起诉还可能构成正当防卫而不罚
: 用过失杀人却因为实务不承认过失防卫,所以最后一定有罪......
: PS把人掐死一定有故意阿...
: 难道是不小心跌倒手刚好放在小偷脖子上阿斯~~他就死了喔...
: 其实你们Argue的东西法律也都有规定了
: Ex当时哪有空想那么多、阿你就来试试看、废死联盟踹共啊
: 那根本不是罪名的问题,而是量刑的问题(刑法Ꜳ3,57,59参照)
: 你们根本战错东西战错人,多去关注魏家假油、神D贿选、马娘卖台的事好吗。
: 不要总是把法律、法律人想成一堆智障好吗
: 当年立(抄?)刑法的时候至少那些委员素养都还是不错的
: 马娘娘可聪明的哩,聪明到都快要把台湾卖掉了还一堆689超爽
: 你们真正应该担心的
: 反而是检察官这种大如天的权力
: 今天他满足了你们的爽感,明天可不知道能够用来遮掩多少龌龊。
有人在推文说台湾的检方已经很没力了
不要再缩限检方权力云云 听了觉得有点好笑
用我老师的说法跳出来吐一下 加上一点个人意见
各位键盘检察官律师法官请手下留情
相信大家都听过"无罪推定原则"吧?
但我说台湾的法律是让检方直接可以有罪推定再说的
理由是什么 看最近顶新魏老三被羁押的理由就好:
串供 灭证 逃亡
这三个理由里面除了逃亡之外 都是"有罪推定"的
怎么说咧?
试问 如果一开始就无罪推定 怎么会预想他会串供灭证?
如果检方羁押时就已经掌握各种铁证足以定魏老三的罪
那为什么要怕他去串供灭证?
证据检方都抓在手上了 他去串去灭只是让他多吃伪证和灭证罪而已啊
但是 我们的检方却可以用串供灭证先把人押住再去找证据?
这时有人会说 无罪推定是法官的责任 法官别判错就好
检方不用有罪推定的话要怎么办案?
那么 没有积极事证而被羁押然后起诉
结果被判无罪的人都只能怪自己衰小吗?
检方可以说"因为我们有社会道德期待的压力 所以不得不这么做"吗?
东方社会的民众投射在犯罪人身上的情感很诡异
我们都先设想"自己不会是那个被检调迫害的对象"
只要看到有个人被公权力怀疑而受害了
就直觉性的觉得:这人一定有做什么坏事 不然怎么会被抓?
但我们都没想过"要是自己今天是那个被公权力怀疑却无辜的人
自己会怎么看待这个制度?"
然后有一个无辜的人
到了今天还因为一堆不公平的审判程序和说法被关在牢里
只因为很多人之前都说他贪污
无视于他被程序迫害的事实
而今天愿意再出来为他发声的人更是少之又少
首篇推文里有人说"法律人都觉得只有自己才有资格讨论法律"
我觉得应该说 法律人只是在讨论法律的时候
出发点跟没学法律的人不一样而已
因为法律人不能只从"个案" 去决定一套适用于所有人的标准
还有 这案件的真相只有当事人和死者知道而已
死者是不是真的"该死"也无从得知了
很多人在讲"堡垒原则/理论"最直接了当
我只能说这不符东方台湾社会的文化本质
法律的制定是不能跟文化脱钩的
这也是为什么台湾的性产业不能合法
多元成家会被阻挡 枪枝的合法私有不可能
因为台湾的法律多数是从别的国家抄来的
所以里面少了很多台湾自己的文化内涵
美国可以合法持枪 因为这是他们的立国精神
今天台湾的食管法罚则有可能上修
这也算是一种台湾的"文化"所影响的法律
但最后还是取决于民众的公共议题的思考和理性思辩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