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议一些乡民不要再打稻草人了
我知道你们很关心,但其实有更多值得你们关注的事
检察官没有权力决定不起诉他(虽然他们都不会起诉警察。)
倒是检察官用伤害致死起诉还可能构成正当防卫而不罚
用过失杀人却因为实务不承认过失防卫,所以最后一定有罪......
PS把人掐死一定有故意阿...
难道是不小心跌倒手刚好放在小偷脖子上阿斯~~他就死了喔...
其实你们Argue的东西法律也都有规定了
Ex当时哪有空想那么多、阿你就来试试看、废死联盟踹共啊
那根本不是罪名的问题,而是量刑的问题(刑法§23,57,59参照)
你们根本战错东西战错人,多去关注魏家假油、神D贿选、马娘卖台的事好吗。
不要总是把法律、法律人想成一堆智障好吗
当年立(抄?)刑法的时候至少那些委员素养都还是不错的
马娘娘可聪明的哩,聪明到都快要把台湾卖掉了还一堆689超爽
你们真正应该担心的
反而是检察官这种大如天的权力
今天他满足了你们的爽感,明天可不知道能够用来遮掩多少龌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