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爆卦] 吕秋远律师:窃贼与防卫

楼主: lahabala (王星星)   2014-10-29 18:26:09
我觉得这个问题如果聚焦在是否防卫过当的讨论上,将不会有对焦的机会。因为法律的设
计本来就有一个"是否过当"的灰色地带保留给法官去判断,法官也是人,他对是否过当的
判断绝不可能符合全部人的期待。
只是,屋主是否会因此被刑法处罚,并非只有“正当防卫”这个点可以讨论,还有一个更
需要司法者与立法者思考的点存在。这一点其实已经被很多人提出来,但却很少人从刑法
体系的角度切入探讨。这几天来,大多数人的留言谈的并非是属于阻却违法性层次的“正
当防卫”这个层次的问题,而是比较接近属于罪责层次的“欠缺期待可能性”。
所谓期待可能性,是指对于某一行为,欲认定行为人之刑事责任,必须一般社会对于该行
为人能期待其不为该犯罪行为,而为其他适法行为之情形;亦即能期待该行为人不为犯罪
行为,而该行为人竟违反期待而为犯罪行为者,即发生刑事责任之谓。当大家在质疑“最
好是吕律师被入侵住宅还可以这么冷静”“如果是他,还能这么冷静吗?”时,就表示了
大家并不期待吕律师在面对相同的情况会不采取相同反制行为。
这意味着,大部分的人应该都是认同这位屋主在面对已经成为准强盗罪罪嫌的侵入住宅者
,为了保护脆弱的孕妻不受伤害,在无法判断这位强盗犯是否会再有其他攻击行为的当下
,不可能期待他不采取这种可能过当的手段来防卫自己和孕妻,既然欠缺期待可能性,就
应当认为他没有罪责才是。
用期待可能性来探讨当事人的罪责(有责性)其实是很符合人性的,只因法律人还没进步到
可以将他精确化,所以不敢将他列为一般性的阻却罪责事由,这是很可惜的。
作者: championtsai (公平 正义 救台湾)   2014-10-29 19:00:00
好可怜 写这么多没人推
作者: discoby (黑皮)   2014-10-29 19:17:00
写的很好 但法条不修就很难往这方向走
作者: brava0622 (^o^)   2014-10-29 19:20:00
以后设立场思考,不囿限于法条,大推!
作者: Skyfox (蓝色忧郁)   2014-10-29 19:32:00
写得很好,推
作者: a60130chen (不要乱开远灯啦干)   2014-10-29 20:05:00
觉得有道理 ,帮推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