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市2名妇人因搭公共汽车相识,却因口舌惹肢体冲突,其中1名妇人因被说老记恨,事后又
因搭车争执,怒甩对方耳光,被控伤害罪起诉。
今日出版的《自由时报》报导,游姓妇人(67岁)因常搭台中市131号公共汽车认识杨妇,杨妇
曾说她,“人若老不要常搭同一班车,对脑子比较好”,游妇因此记恨。
今年8月16日上午8时许,游妇搭131号且在北区五权路某站下车,巧遇杨妇也从该站要上
该公共汽车,游妇下车后就左挡右挡,杨妇左闪右闪都被挡住,随即游妇举左手就打杨妇耳光
,持续打了好几下,杨妇呼救,一年轻人才协助报警,检将游妇依伤害罪起诉。(陈亮谕
/综合报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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