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cp296633 (Joey)》之铭言:
: 1.媒体来源:udn
: 2.完整新闻标题/内文:
: 儿当贼被打死 父:只不过是小偷
: 【联合报╱记者王宏舜╱即时报导】
: 2014.10.26 06:55 pm
: 张姓惯窃(47岁)昨天晚间8点32分侵入台北市石牌路民宅行窃,何姓屋主夫妻恰巧回家
: ,张躲进厕所,但仍被发现。张、何(29岁)扭打,何是海军陆战队退伍,将张压制在墙
: 角,张因颈部遭压挤、送医不治。北投分局警方侦讯后依过失致死罪将何送办。
: 何姓屋主喊冤,只妻子怀有7月身孕,他担心小偷对他们不利,才拚命护妻。张的双亲和
: 弟弟得知死讯,却批“贼仔就贼仔呀,有必要把他打死吗?”。
: 3.新闻连结:http://udn.com/NEWS/BREAKINGNEWS/BREAKINGNEWS2/9024129.shtml
如果正当防卫之后都被判免罪的判例出现。
会不会有一堆仙人跳阿、讨债、谋杀、拐骗(并不仅止于大拐小)阿,若因各种纠纷发生扭打
或是预藏谋杀犯意,在自宅内将他人致死。(非自宅也有可能)
然后用正当防卫冠冕堂皇的借口而免罪试着脱身呢?